國內臨回來之前,去探望高中辦主任。老師一向是那種見到領導就躲,不入黨不積極不上進那種人,所有跟她一屆的老師都當主任或者在教育局工作了,只有她(自稱是領導,班‘主任’)還教書。因為觀念很相同,所以10多年關係也很好,這次談到如今高中學生生活,讓我目瞪口呆。
高中是省級重點,當初上學就算自費不過5千6千的,我們之後開始只要進入學校都要收3萬人民幣,沒有公費生了,太可怕了。直到學校發現學生因為家裡都有錢,學校風氣不好,才改回收公費生跟自費生制度。老師說,前2年帶過一個3萬班,班上學生都挺有錢的,家長的地位也都挺高。一次一個男生星期六補課後,拿出來書包里一厚羅錢,正好老師看見了就問‘你要幹嘛?’學生說‘我下午去買鞋’老師驚訝了‘你拿那麼多錢買鞋?’
學生‘就一萬,現在鞋就這個價錢,沒辦法。’
學生家長都是領導,省的市的,要麼就是大亨。因為前排聽課好,有個家長找到副校長讓老師給調位置,要到第一排。老師說那男生1米八,只能在倒數第二排。過了一個星期正校長找到老師說一個好朋友孩子要坐第一排,老師一看還是這個男生,老師以同樣理由拒絕了。一個月後,書記找到老師說同樣問題,老師當時就火了,你們都要幹嘛?逼我什麼?他家長想要補課有問題直接找我,換桌不行,誰來也不行!
因為老師帶班每次都是第一,不是幹部不是黨員,學校里校長也拿她沒有辦法,事情就這樣了。
一次年組長找到老師,說晚上你們某某家長找吃飯,老師說不去,組長說沒別人就你我加上正副校長。老師一想那孩子平時挺老實的,加上校長都在等實在不能不去,就硬着頭皮去了。然後發現桌上是這個廳的誰誰那個局的誰誰市委的誰誰等等等,實在無聊,最後老師覺得自己跟陪飯的沒區別,弄了半天也不知道吃個什麼意思,自己吃了好像還欠了別人的,孩子也不在,也沒提要幹嗎。最可氣的,家長最後簽單,反正都是吃政府。
老師這個人簡單,你要真心想我幫,你讓我去你家,給杯水就行,只要我有空我肯定去。你請客,家裡便飯也比這種噁心飯好吃。之後她再不敢去任何飯局了。
老師說‘你們當年是我第一個班,一帶3年所以我印象最最深。班上家裡好的不比如今的少。可是你們父母都是下鄉的那代,教育子女都嚴格,3年都沒聽說誰找我吃飯給我禮物什麼的,也從來不依仗自己權力要求我做什麼。而如今的孩子父母40多,背景經歷想法都不同,孩子不管,就給錢,你有錢我比你還有錢,你有權我爸是市委秘書,簡直沒法管。’
她班孩子給別人打了,爸爸一看就暴發戶,來了學校還沒等老師質問為什麼下手那麼重,就說‘不就把耳膜打破了麼?去醫院我們給錢就行了貝。’老師差點沒氣暈過去。
這樣的父母怎麼能教育出來好的孩子?學校也教育,可是學校不能打不能罵,遇到父母就是給撐腰的,你都沒轍。
老師每次帶新生,就會說‘我知道你們家長有能力,有錢,認識校長認識教育局。可我是班主任,你們有問題直接問我,不用找家長一層層找。該解決我就辦,不合理的誰來都不行。’
今年帶一個高2班,是文科。一天幾個學生談nike的衣服,越談越激烈,正好老師進來要上課,就問。學生說‘老師,誰誰的上衣肯定是假的,我的是花700多買的,你相信不相信,把他的脫下來咱們比比就知道。’
老師很詫異會有這樣幼稚的語言從17歲孩子嘴裡說出來。當年帶我們班,孩子穿着都很隨便,喜歡買名牌的學生也有,可沒誰整天比,就算假的就算不是牌子,大家都不怎麼在意。10年前剛出一款nike的女鞋600元,我爸給我買了,穿了到學校同學會看,我也沒覺得如何,沒有翅膀還是不會飛麼。
而當時就算我們同學都穿好的壞的,沒人說什麼也沒人多想什麼。大家出去玩兒,知道誰家裡不能給零用錢的,車票門票我們大家一起買。我們當年出去就是每個人拿一定的錢,一起花。我媽每周問我需要不需要錢,我都不知道自己有多少錢,因為不隨便花,所以總回答還有,根本沒有自己存個小金庫自己買衣服買好東西的概念。我們當年好像都沒這個需要,整天很充實的樣子。
一定是自己老了,怎麼那些沒賺過錢的孩子會那麼認識錢,印在紙上的大頭人。
學校因為一啟事故而最終停止收費3萬。當時老師帶高2某班。冬天期末考試時候,高一某班家長說孩子丟了,幾天過去公安局也出動了,可是孩子還沒找到。因為正值東北嚴冬,也沒聽說什麼綁架信息,孩子也沒有出走可能就是一個放學晚上沒回家,事情很難辦。一個月後,突然在家附近的下水道旁邊發現孩子的鞋,孩子早就死在裡面了,兇器就是一把錘子。因為冬天下雪等等,基本上沒什麼線索痕跡。
家長自然傷心絕頂,因為有勢力,搬出來刑警來偵查,得出結論是熟人所干。時間地點掌握那麼清楚,身上金錢未失,很少搏鬥痕跡等等。
到學校里開始將根死者班級緊密地4個班男生女生分開,一個一個審查。每次都在黑暗的房子裡問話,都是孩子平時有什麼關係不好的同學,學校里表現情況等等,希望找到任何線索。因為孩子在學校是個小霸王,被他欺負的男生女生無數,大家雖然對他的死表示驚訝跟恐懼,可沒人能真提供出線索。同班男生被審了3回,都是16歲的孩子,可還是審不出來。
當時案子只能變成沉案,希望什麼時候會有線索。
直到幾個月後,一個巧合,案子有了轉機。公安局抓到在網吧偷東西的一個17歲待業女青年。因為情況不嚴重,她在裡面也毫不緊張。按規定問話,她比警察還能說。警察說你這樣不改的將來後果很嚴重,她說我這樣算什麼更嚴重的都有,這年頭殺人又怎麼樣?
當天警察正巧很有經驗,就抓她那話緊逼問,她開始說自己隨便說說而已,可畢竟17歲的孩子,表情逐漸出賣了她。
經過一夜的審問,女孩公出自己男朋友幫助另一個男生放哨,該男生殺了自己一個半的同學。馬上查檔,發現就是我老師學校的高一學生。/
事情水落石出,死者經常欺負罪犯,9月初才認識,11月就積累了深仇大恨,一次死者打了罪犯,罪犯說‘我將來早晚殺了你。’死者又踢他一腳,就你?
罪犯是個很聰明的人,他詳細分析好死者回家路線時間,並在從來沒缺課的情況下搞到錘子,帶着2個同夥放哨,在死者回家門前喊住他,上去就打死者的頭正巧給打死了。
4個人都是同班學生,認識不過幾個月,審問的時候也問過罪犯,可他表現無任何異常。平時從來不缺課,成績也無變動等等。發現了是他後,同學老師都驚訝的很,一個平時默默無聞總埃欺負的人,會策劃並執行這樣的事情,因為利用天氣等等之後一點線索沒留下,審查了那麼久一點聲色不漏。他同夥告訴自己女朋友,他是誰都沒告訴,自己父母知道都震驚。
最後她父母找人花了1百多萬,給他按未到16歲生日來算,他將在監獄裡待20年。他才16歲。
別人穿了假名牌要瞧不起;買鞋要一萬多;家長都有面子就算求老師也從來不親自來,非要你老師找自己;不過一些可以通過老師學校哪怕最最不好轉班可以解決的孩子間的怨恨,可以去殺人。。。。
我們老了,現在的高中生太可怕了。我們當年出風頭,不過是學校要求穿校服就我不穿,塗指甲油戴項鍊等等根如今的孩子比簡直小兒科。我們也喜歡享樂,吃喝玩樂都在學習後面,學習從來都是好好的,看見老師遠遠就打招呼,班級有活動大家都積極響應就算現在見到老師都無比尊敬。。。我們老了,世界真得不太一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