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頭談酒(19)-雞尾酒 |
送交者: 木頭談酒 2007年02月15日12:39:08 於 [茗香茶語] 發送悄悄話 |
木頭談酒(19)-雞尾酒 天涯何處無芳酒,一方酒水養一方人.幾乎每一個偉大的民族,都有它自己的酒:法國的白蘭地和葡萄酒,英國的威士忌和金酒,意大利的味美思,德國的啤酒,中國的白酒,日本的清酒,加拿大的冰酒,墨西哥的特吉拉,這裡唯缺了一個美國,――但是且慢!他們拿出了雞尾酒Cocktail,雖然每個成分都不是它自己的,但是被拿來,被綜合之後,就成了全新的東西,就是美國的發明創造,美國的拿手特產。 雞尾酒出自哪裡,名字的來歷是什麽,眾說紛紜,但是有一條是大家公認的,雞尾酒在美國得到了最好的發揚光大,又通過它傳揚到全世界。 美國人稱新奧爾良為雞尾酒之鄉。十九世紀初,來了一個藥劑師,在French Quarter藥房出售止痛藥,是按照古老的家庭秘方,由法國白蘭地,苦精,糖和水配成的,相當靈驗,屢試不爽。由於好喝,供不應求,許多酒吧 (當時叫咖啡屋)也跟着賣。有一個相當大,叫Sazerac,雇了12個調酒師,全部現配現賣,人們就稱這種酒Sazerac,這就是最早的雞尾酒。而其中有一個調酒師,總是在調酒前用苦艾擦一下玻璃杯,可能是為了消毒吧,後來者竟成了經典。由於美國人更喜歡威士忌,也由於一段時間白蘭地的進口出了問題,現在的基酒已經變成了威士忌,講究的人一定要用蘇格蘭貨,新潮的人則要用波本。 淺酌慢飲,輕咽細品,就會嘗到不同的味道,層次分明。先是威士忌的火辣灼熱,繼而是苦精的苦澀,包含着一種甜味,當檸檬的酸味開始刺激味蕾時,酒已從嗓子滑下去了,又有一點苦艾的刺激餘味。這種感覺是單一淨飲時沒有的。 雞尾酒是一種混合酒,調製酒,它包括至少一種烈酒,和至少一種加味品,比如利口酒,水果,果汁,蜂蜜,牛奶,奶油等。烈酒早先用的是金酒,威士忌和朗姆酒,上世紀七十年代後伏特加開始躋身入行,十年磨一劍,河西變河東,八十年代後當上了老大。 雞尾酒開始盛行是在1920/1/17-1933/12/5美國禁酒年代,有人說那是雞尾酒的黃金時代。調酒師在地下酒店出售質量低劣的非法烈酒時,用其他飲料遮蓋不純的味道。又有些調酒師跑到了不禁酒的歐洲,把這個方法帶到了那裡。 即使沒有禁酒時期,雞尾酒只能出現在美國這樣各種文化的大熔爐。它是美國文化的包容,博採,多元的結果。美國本身就是一杯雞尾酒,多種矛盾的融合體。雞尾酒的特點,是幾乎所有的酒,以及飲料,都能拿來所用。甚至有個Bull Shot(牛彈丸),是伏特加加牛肉湯!雞尾酒包容全世界,全世界也包容雞尾酒,它是唯一的世界性的酒。 一方面是包容,另一方面是對個性的崇尚。中國人喝酒,由主人分發,同飲一種酒,同斟一個量,客隨主便。美國人喝雞尾酒,一定要選擇,每個人按照自己的喜好,口味,酒量點酒,個性鮮明,唯我是從,特立獨行,與眾不同。他們喝酒時,千姿百態,酸甜苦辣,五味俱全,赤橙黃綠,色彩繽紛。 雞尾酒是“創新酒“,是時尚新潮的象徵。據說有36大類,細的品種,有人說兩千,有人說數萬,看你怎麽算了。既有傳之不朽流芳百世的經典,又有不入正冊轉瞬即逝的野路子。靈感火花的獨創,別出心裁的嘗試,新的配方花樣翻新,不斷湧現,層出不窮。 雞尾酒發展了酒吧文化。幾尺見方的吧檯,六種烈酒,十幾種利口酒,十幾種飲料,調酒師耳熟能詳,如數家珍,可以演繹出幾百個配方,每個有不同的口味特色,不同的來歷故事。浪漫的光環,溫馨的色彩,獨特的造型,精心的點綴。有的濃到無法入口,有的淡到平靜如水。簡單的,金酒加通寧水,複雜的,金酒,白朗姆酒,伏特加,龍舌蘭酒,桔皮利口酒,檸檬汁,糖漿,最後再加上可樂!而它的名字,叫長島冰茶 (Long Island Iced Tea)雖然只是一個濃度高達26%的混合酒。冷的如長飲,三十分鐘冰仍在,熱的如愛爾蘭咖啡,熱愛爾蘭威士忌加熱咖啡,上面澆上發泡的鮮奶油。熱氣騰騰,香味噴噴,喝的時候讓濃熱的咖啡帶着酒香穿過鮮奶油,緩緩入口。雖然是雞尾酒,只能在咖啡店買到。 雞尾酒的精髓是均衡,不是簡單的混合,需要分量勻稱,濃度均一,外觀協調,味道圓潤,均衡才算成功傑作,均衡才有詩情畫意。為了均衡,有時搖盪,多麽不易混合的材料頃刻水乳交融。有時攪拌,輕描淡寫中把相溶的材料混為一體。有時直接注入,產生色彩層次。也有時用果汁機,調製含有水果,冰激凌和鮮果汁的長飲酒。 說起雞尾酒,人們就想到雞尾酒會。拖着長裙的女士,打着領結的先生,在摩肩接踵的酒會場所,手舉V型酒杯,眼觀四方,穿梭魚貫。站着聊天,走着進食,氣氛隨便,無拘無束。如果你在雞尾酒會上沒喝到雞尾酒,也不要奇怪。雞尾酒會現在成了以小吃點心為主的非正式宴會的統稱,有的實際上只有葡萄酒和普通飲料,當然也有的請來調酒師,配置一些基本的雞尾酒。到這裡來,醉翁之意不在酒,社交是真正的主題。要想喝到隨心所欲的雞尾酒,還得去酒吧。 雞尾酒也可以出現在朋友的聚會中,家庭的餐桌上。餐前雞尾酒,以酸性和稍烈為好,不宜過甜,生津開胃。餐後雞尾酒,多以利口酒為主,香甜味美,益氣提神。睡前雞尾酒,可以用牛奶,雞蛋,有安扶作用。晚上或下午休閒時,柔性酒長飲慢酌是非常合適的選擇,緩解疲勞。 最著名的雞尾酒,要算馬提尼了,號稱雞尾酒之王,有268種調法。雖然金酒加通寧水是最流行的雞尾酒,其“文化含量“遠不如Martini。它起源於1862年,加利福尼亞的一個小鎮馬提捏 (Martinez),最早的配方是4份甜味美思加1份老湯姆金酒,裝飾一個櫻桃。當時大批人湧向加州淘金,礦工們沉重勞作之餘,來喝這種酒打發休閒時間。Martini由此得名。巧得很,意大利有一個有名的味美思酒也叫Martini,,人們常常把兩者弄混,甚至以為此Martini來源於彼Martini。對此美方堅決否認,馬提尼雞尾酒完全是美國本土特產,正經八百,如有名稱巧合,純屬偶然。 二十年代美國禁酒,倒給了Martini天賜良機。人們在家私造“澡盆金酒”,Martini大行其道。150年,Martini雞尾酒不斷地發展,橄欖代替了櫻桃,用的味美思和金酒由甜而干,二者的比例也在改變,由味美思為主而金酒為主。二者比例已經減到了1:15,甚至有人只用味美思涮涮杯子,空干後再倒金酒。更絕的是斟上一杯金酒,拿Vermouth的瓶子在上面晃一下,就算調酒了。竟有的人連這一下子也免了,用眼睛瞄一下Vermouth的瓶子,喝一口金酒,這就是Martini。遇到這樣的人,味美思酒廠還不氣得吐血。但是吐血的不止味美思,金酒也跑不了。上世紀八十年代起,伏特加鋒芒畢露,咄咄逼人,打入馬提尼的地盤。現在你要點一個Martini,調酒師總要問:“金酒還是伏特加?”更有不知好歹的,問也不問就倒伏特加。金酒心裡那滋味,絕不亞於常年跟着自己的馬子被人泡走了。 多數人認為正宗的馬提尼的配製要用攪合法(Stirred),而不能用搖合法(Shaken),雖然對此還有爭議,主要是James Bond在他的電影要求Martini “shaken, not stirred”,成了某些人的根據。科學研究表明,搖合法導致某些醛類分子與氧分子結合,使口味變得銳利,不圓滑。它產生微小的氣泡,影響酒的透名清亮,也阻礙酒與味蕾的接觸。如果你就喜歡這一口,可以說要”邦德式的“。 馬提尼在某種程度上成了雞尾酒的代名詞,它領導着雞尾酒的新潮流,不斷有些驚世駭俗之舉。在2004年布什,克里竟選大戰時,華盛頓的麗嘉酒店就搞出了一個“布什馬提尼“,和一個”克里莓酒“,以酒助戰。去年,紐約的阿爾貢金飯店又推出了一款價值萬元的馬提尼。它的秘密是臥在杯底的那塊冰,那是一塊晶瑩剔透的鑽石。它的銷售對象是腰纏萬貫,揮金如土的富豪,作為他們別出心裁的求婚禮物。 不搞花頭而最貴的雞尾酒,是北愛爾蘭的貝爾法斯特酒店去年售出的Mai Tai雞尾酒 (不是茅台),每杯750英鎊,合近1500美元,原因是它用了一瓶價格26,000英鎊的朗姆酒。 另一款有名的雞尾酒是Bloody Mary (血色瑪麗),主要配方是伏特加,番茄汁和檸檬汁,加一點芹菜根,辣汁,胡椒。不過食品店都有成品的配料,買來兌酒就行了。顏色鮮紅,又酸又咸,我的感覺――不爽。這個酒的度數較低,加上酸性的番茄汁和檸檬汁,不容易喝醉,又稱喝不醉的番茄汁。 據說歐洲有四大凶宅,最邪乎的一座在布達佩斯,主人是傾國傾城的絕代佳人李-克斯特伯爵夫人。為她而死的王公貴族不下百人,六十歲時還有兩個年輕人為她殉情自殺,甚至法國國王路易十四也不遠千里, 前來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她永葆青春美貌常駐的秘方說來讓人毛骨悚然:用鮮血沐浴,只用少女的鮮血,吸取其精華,而且每次還要喝半升血,進行“內洗“。50年裡,2800個少女慘遭殺害,屍體全埋在浴室底下,用她們的靈魂驅走使她衰老的魔鬼。她身上永遠充滿着血腥氣,也不用香水掩蓋,任其自然。這就是Bloody Mary名字的來歷。 聽了這個故事,有誰還有口味嘗嘗這個酒?當然你也可以相信另一個故事,英國女王瑪麗一世,由於殘酷地鎮壓新教徒,殺害了許多新教徒首領,得了一個“血色瑪麗“的綽號。 其實雞尾酒以女人命名的還有很多,都很美,麗莎女士,非洲佳麗,寡婦之吻,秀蘭-鄧波兒,紅粉佳人。畢竟,雞尾酒是液體的女人,女人是固體的雞尾酒,都是多彩多姿,耐人品味,都很捉摸不定,引人發醉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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