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多年前有人說“33%的born criminal”。你覺得這樣的說法有根據麼?如果33%的
人天生就是CRIMINAL,那麼“我們”對“他們”應該怎麼辦?斬草除根?額頭上烙
印?異地圈養?
老貓覺得,那樣的問題,在目前和可以遇見的將來,是沒有答案的。進一步,那個
33%是個非常FISHY的數字。老貓傾向於犯罪是有遺傳因素的。但是,那裡的GREY AREA非
常大。簡單的劃個5% 8%或者33%的範圍,不可行。在這個意義上,老貓覺得妖魔化
某些罪犯,也不是真正負責任的做法 -- 即使是犯滔天大罪的,平時的“異常”行
為也不見得就落在百萬千萬分之一那裡。那樣妖魔化,反而給人錯覺:惡漢都是非
常獨特的,和“我們”沒有關係。
“沒有槍支彈藥,狂人能殺多少人?”
GOOD QUESTION。老貓反問一句:槍支彈藥(主要是潛在的威攝力)對普通百姓的保護
(少殺了多少人)你考慮過麼?
老貓家裡有沒有槍,這事你不知道,強人也不知道。但是正因為這個“不知道”,
老貓平時可以高枕無憂,儘管這房子的門窗十幾歲的孩子就能輕易打穿。如果禁止
良民擁槍,這個國家的整個生活習慣都得更改。簡單的說,槍,使得這個國家的人
有異常強烈的平等感,以及由此滋生的自由觀念。
你當然可以用別的禁槍國家的例子來反駁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