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就是因為家庭暴力,有點暴露出來了,
法律機構 也是根據一些現行的標準,以及他們自己的感覺/判斷,
給了他 以觀後效1年,然後也沒有在跟進仔細察看。
他們有沒有一定的責任?
這個家庭顯然是不平衡的一個家庭, 一方面妻子年青,
希望今後還要有很大的發展空間,所以自己過的很刻苦,
從表面看來,她對待那個大伯如同年青人一樣使喚,希望他
還有更大的發展,自己也相當配合,可是大伯的畢竟老了,
已經過了拼搏的年齡,如果對生活的要求過高 可能就會
入不敷出,經濟產生問題。 兩個人的心態不平衡。
在這個基礎上,再加上生理的不平衡,即使以前有一些感情,
兩人也會慢慢漸行漸遠,女方覺得子生活沒有前途,男方
覺得壓力太大 也沒有出頭之日,整天提心弔膽,火氣自然也大。
這樣的婚姻沒有磨合期,都聽着大伯隨嘴亂吹,隔山打牛,
到最後還是沒有現代化的 生存能力啊~~~ 如果生活低標準
要求,也許還可以過下去。
這法律系統向來就是 推卸責任的,一旦發生一件反面事件,
今後同樣的事件的苗頭 就會被嚴格按照這個1/1000 的案例
比照審理。 沒有一個人願意承擔一點點責任,表現的非常
鐵面無私,所以才會有那種 誰扶了跌倒的老太太 誰倒霉的
奇怪現象。 到處都是為了自己的錢途 玩弄法律,給社會製造
麻煩的所謂法律工作者,他們怎麼可以有一點點責任捏?!
攪洪水的正是這些傢伙,他們沒有 愛心,就是有也要掩蓋
起來,何必為了這些“假仁慈”打翻了他們聚寶盆!社會
標準越亂他們才越有收入。 一個僵硬的文字標準,既可以
被邪惡所用,也可以被愛心所用,這完全依賴於每個當事人
的內心所有,他的認識/智慧,對真理的敬畏/追求,而不是
他內心的法律知識的多少。
一個負責任的,有愛心的人,總要以自己的心來 切身體會
像薛劉 這樣的案例,不能按照表面的情況 根據所謂 一貫性
的經驗來衡量它,而是要用心來體會,他們中間可能會有的
不和諧,幫助他們發現自己的問題,加以解決,這才是好方向。
我總覺得 以前的好法律,現如今被狡詐的人們利用了,法律
變成了攪濕棍,有問題沒問題 先把攪濕棍伸進去,製造麻煩,
而不是本着發現問題/解決問題的角度 來操作,這樣生硬的
法律就首先保護了他們的利益,他們沒有了責任了。
當頭 就是要但責任,這淫婦胡作非為的日子不多了~~~~
就胡說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