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同意老閻的地方是:
1 網上貼文即使不涉及賺錢,註明轉貼也是有修養的表現。雖然目前還沒有法律制裁不註明的,可我們這些知道份子,怎麼能以法律制裁不制裁來要求自己呢?隨地吐痰,當眾放屁,到超市一個一個挑雞蛋,把公共廁所的紙卷順點回家,哪一樣夠得上法律制裁?沒有。但是不好,很不好。你要堅持說網上有的是人這樣做,不算什麼,只能說明你和且特務,tend,當然還有我這個大多數時候當讀者的ID心中的基準不一樣。大千世界,各種想法都有,不奇怪。
2 你說了那麼多上導讀呀,首條呀。感到您自我感覺太好了。您的文筆不錯,但就是在萬維和您差不多或者比您強的人也一大把。論博古論今,您比牢頭如何?
論有層次的幽默,您比墩子如何?論抒情散文,您比職業如何?論思想火花的閃爍,您比唯一如何?我很少看政論文,就不把您和那方面的能人比了。當然,您自成一派,寫的小品生動可讀性強,回憶文也有很感人的。不過,又怎麼樣呢?說到上萬維首頁,芙蓉姐姐的照片還上了萬維導讀好多次呢。
3 你說tend對你的不滿開始於你對勤勞是版主的猜測。我覺得整個story都沒有根基。因為你說的很認真,我在這裡沒有指責你的意思。覺得是誤解而已。人類世界這樣的情況太多了,引伸出不盡的鬥爭。所以冰釋前嫌為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