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at's one of the reasons that why I said I missed the old days.
為了爭奪父親的房產,張某在家中殘忍地將自己的親妹妹殺害。2007年6月12日,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其作出判決:張某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張某出生在楊浦區的一個和睦的工人家庭,有一個哥哥和兩個妹妹。2002年,哥哥的去世徹底打破了這個家庭內成員的關係。張某認為,大哥自殺是因為生意失敗加之兩個妹妹都不願意借錢幫助而導致的。而張某的父母和兩個妹妹卻認為,悲劇是因為張某的大哥與嫂子感情不和而引起的。由於想法不同,家人關係出現了裂痕。
哥哥去世一年後,張某的母親因患癌症住進了醫院。面對一大筆醫療費,張某的父親決定向子女借錢。半年後,母親去世,父親面對着給2個女兒寫下的欠條犯愁,決定賣房還錢。當時,張某和父親都居住在兩室一廳的屋子內,他不主張把房子賣掉。其間他也曾與妹妹交涉,卻遭到反對。張某最終決定搬出去。
張某父親把這套兩室一廳的房子賣了41萬元,還了兩個女兒的錢。之後,父親用剩餘的錢在浦東買了一套小房子住下來,而經濟拮据的張某隻好在外租房棲身,這件事情加深了張某對妹妹的仇恨。
2005年7月的一天,父親遭遇車禍,落下五級傷殘,張某想搬到浦東和父親同住。然而他的想法卻遭到了兩個妹妹的強烈反對。她們認為張某想打着照顧父親的幌子,目的是等父親去世後,可以占用其房子。後來,小妹妹表態不要房子,而大妹妹則表示要跟張某分房。
2006年8月29日,張某對於妹妹積壓在心底多年的怨恨突然爆發,他把大妹妹騙出來將其殺害。
據了解,張某是出租車司機,在公司是一個樂於助人的好員工。有人生病,有人有困難,他都願意幫忙;有募捐活動也都積極參加。然而一時的衝動和怨恨將他送上了歧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