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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胡真的可以被定義為新聞先鋒,以其率直的性格為社會鳴響警鐘,那麼她自己完全可以自己主持個社會家庭道德為主題個節目麼(或者個人新聞發布會),並在其中舉例自己個家庭事件。那樣必定全社會譁然,也批判了張個招三慕四,缺乏社會道德, 也鳴了社會的警鐘,也樹立自己新聞工作者的坦白形象,其正面影響力絕對比去大鬧央視的行為要強個N倍,也絕對震撼。如果真的這樣,相信胡絕對可以贏得社會的尊重和新聞的地位。偶覺得或許會把這樣的行動冠以新聞直覺及社會新聞良心,而冠冕堂皇地諒解這一行動中的所謂‘公報私仇’,嘿嘿,從而既把她看成為一個厲害的敏銳的新聞工作者,也把她看成一個普通的有家庭問題的女性,也就是胡口中的‘弱女子’。
可是胡是怎麼做的呢,跑到張的工作單位大鬧了一下,而那個時間和地點正是央視的發布會(非新聞工作者恐怕也不能隨便進入的地點吧)。其實這和其他任何一個有家庭問題的大鬧先生工作單位的某太太無差,也就是想揭露一下其先生的行為,臭一臭當事人,不能解決問題也解解氣。一般人都可以看出來她是氣壞了,是受了傷害的(偶們姑且這麼論,反正這裡沒一個人真正明白具體事件細節)。唯一的區別是,一般個工作單位大不幾千幾萬,而胡是面對電視記者,希望消息傳播,讓更多的人幫她質問譴責張的背信棄義。
作為一名家庭有問題,且受傷害的女性,胡的行為或許是可以理解的;一個人因為感情而過激或其他,這多少會贏得社會同情,而不會完全被周遭冰凍。但是,作為一名新聞工作者,偶個人以為胡是缺乏新聞工作的智慧和勇氣的,至少是大鬧央視發布會這件事情上。她只看到了她自己這個點而忽略了也許是新聞工作者可以意識到的其他更冠冕堂皇的東西。這也就是為什麼那麼多人會說胡率直而不討論她的智慧。如果非要以這件事為胡冠上知識女性,社會良知,喉舌先鋒,黑暗中國爭取自由的新聞工作者的楷模之類華冠,估計胡大概會不好意思的,也許會騎虎難下,或者還會多多少少地後悔,因為早知道這事件之後的光榮,胡實在是應該好好策劃策劃麼
註: 個人意見,馬後炮, 蝦分析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