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定要按照政治立場分派的話,我大概屬於溫和派的民主黨人。在民主黨內的總統提名競選活動剛剛開始的時候,我心目中傾向於支持的人是新墨西哥州州長理查森和伊利諾州的參議員奧巴馬。對希拉里,我一直抱着懷疑的態度。雖然我不懷疑她的執政能力,但是我總覺得她身上歷史包袱太重,所以我希望能有一張新鮮的面孔。
理查森是個做事很有條理、看問題也很中肯的人。我在他的競選運動註冊之後,發現他的競選活動除了在新墨西哥州當地進行之外,在地方上基本沒有基層的組織。競選沒有基層組織是很難有結果的。
有基層組織的三個人——希拉里、奧巴馬、愛德華茲——中間,我非常不喜歡愛德華茲那副“階級鬥爭”的面孔。雖然支持國家在一定程度上調節貧富不均的矛盾,但是我認為美國必須保持自由市場經濟的活力才能夠避免歐洲福利國家那種表面公平,實際上缺乏活力,並且高度排斥來自外部的推動力量的社會。(事實上,穆斯林恐怖主義很大程度上就是西歐社會不寬容的惡果。)
剩下的只有希拉里和奧巴馬。
到希拉里的基層競選部門去看看,那裡面和我過去見過的競選總部沒有什麼差別——簡陋而無秩序。來助選的有各種各樣的人,不過婦女人數顯然更多。和希拉里的支持者們談一下,也不外乎老一套:他們支持這位競選人,或是因為她經驗豐富,或是因為佩服她的人格,更多則是支持她的政策。不過就在支持者中批評她的人也很多。有人認為她說話不夠動聽,也有人覺得她的性格不討人喜歡。總之,到希拉里的支持者中去,感覺到是在一個民主社會。各種不同的意見都存在,領袖人物也只是一個普通人,批評她是每個人正常的權利。到那裡去不會覺得特別興奮,但是我也不覺得不舒服。
到奧巴馬的競選總部和競選活動去看就很不一樣了。那裡年輕人多,支持者們都狂熱得很。走到那裡面去和人們談談,大家都在說奧巴馬如何“偉大”,如何要“創造奇蹟”。人們之間的熱情相互傳染,氣氛非常熱烈。到了那裡,我似乎覺得自己是進了當年紅衛兵的總部(作為當年的“狗崽子”,我其實從來沒有資格到那些地方去,不過那種氣氛還是能夠感覺到的)。
去了幾次奧巴馬的活動,看見他的支持者們那種聽了幾句空話之後就能“上刀山,下火海”的那股狂熱,實在讓我感到不寒而慄。我不認識奧巴馬,也沒有在私人場合與他打過交道,對他個人並無惡感。我只是從他的競選運動中感覺到了那種個人崇拜、容不得異見的熟悉的味道,所以真不敢將我的選票投給這個人。
前兩天晚上到一位朋友家吃飯,飯桌上的幾位都是所謂美國的知識精英——名牌大學教授、大律師、著名記者之類。他們都是奧巴馬的支持者,只有我一個人不是。這些人平時的政治立場都是民主黨中的左翼,不折不扣的自由派,種族平權、婦女平權的口號總是掛在嘴邊。當我提到說,亞裔和拉美裔絕大部分不肯投奧巴馬的票的時候,其中有一位就判斷說那肯定是種族主義。
我說,種族主義的因素會有,但是更主要的是移民文化與黑人的文化之間很難兼容。
這時候一位著名的記者打斷了我,說:
“你可以說我的這句話政治上不正確,但是那麼多移民從外面到美國來,這個國家接受不了。他們根本就不了解在美國應該怎樣投票。我們的事情就要壞在他們身上了。”
我非常吃驚。這位記者平時是我很好的朋友。於是我反駁說:
“你不能夠說我這樣的人就沒有資格投票。我們都知道自己的利益在哪裡,按照我們的利益去投就是了。”
她看到我生氣,突然意識到自己的話沒說對,於是趕緊解釋說:
“我知道黑人和這些少數族裔之間有衝突。大家都在搶工作。”
我更加不高興了,說:
“像我這樣的人來到美國不是搶工作的,我是來給美國創造就業機會的。拿我們華裔來看看,是我們創造的就業機會多呢,還是我們搶走的就業機會多?”
飯桌上的其他朋友打了個圓場,事情就這麼算了。我心裡非常感慨:自由派的人們到了別人與他們意見相左的時候,深藏的種族主義和偏見都會從心底泛起。白人自由派狂熱地支持奧巴馬,很大程度上也是出於他們內心深處對黑人的贖罪感。但是這種贖罪感並不能等同真正的平等意識,反而是他們自認為高人一等的表現。
經常有華人感嘆在美國是二等公民。這個二等有白人種族歧視的因素,但更多是自己劃的。華人平均收入比別的族裔高,平均教育水平更高出許多,但是投票率和政治參與率卻比別人低。民主的規矩就是,如果你不參與,就是放棄了許多你應該有的權利。參與要付出時間和精力,也要付出金錢。這件事情我們還得好好地向白人和黑人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