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起了釣魚的種種。
大概在50多年前的一個夏天,我10歲左右。離我家居住約半里地的地方有一個大倒口(即潰垸形成的大水塘)。有一姓謝的駝背老人,常在這水塘釣魚。那時的魚只有7、 8分錢一斤。謝駝子每天估計能釣兩、三斤。我父親常買他的魚。有一天,父親給兩角錢我,要我到謝駝子那裡去買魚。駝子說,今天運氣不好,只釣了幾個刁子魚,不到兩斤,你先拿去,明天再來……說話間,一條大鯽魚被釣上,駝子很高興,把鯽魚交給我。回家,父親用秤一稱,有三斤重,父親要我再送五分錢去。駝子笑着說:搞那麼過細幹啥?殷三爺(即我父親)從不沾別人便宜。邊說邊接過錢。
我說:謝伯伯,讓我釣一下,好嗎?
好吧,我正要回去吃飯了。他邊說邊把釣杆收回,在釣鈎上放一條小蚯蚓,往水中在扔一些米糠,然後把釣杆交給我,並說,魚開始咬釣時,不能動……
看到有多條魚游來,我興奮而緊張,手中釣杆有點發抖,頭上冒汗……起釣多次,魚都不上鈎。
謝伯伯吃完飯返回來,我一條魚也沒釣着。這是我生平第一次釣魚。從此,我知道了什麼叫釣魚。
22年前的夏天,應泰國正大集團馬先生邀請,我去深圳。辦完公務後,我的朋友溫先生(深長石油公司老總)請我去香蜜湖看歌舞。我沒興趣,提前出歌舞廳。溫先生隨即請我去釣魚。在一個大廳里,有一魚池,有很多魚游來游去。我好奇。拋一次釣,如釣着魚了,則把魚放回,免費。如釣不着魚,則收費。我拋釣10多次,一次也沒釣着。據說,老闆往魚池投許多魚飼料,魚吃的飽飽的,一般就不咬釣了。老闆賺錢多了。這種釣魚是娛樂,消費的是公款。我在特區,長了見識。
改革開放,日新月異。釣魚,與時俱進,賦予時代特色。如今國人把釣魚、打牌、泡女人說成是特色中國三大休閒時尚。岳陽城郊,有許多農家樂,有許多魚池。節假日,開着小車去釣魚的多矣。朋友m告訴我:有一次,他們陪省■■■釣魚,釣30多隻烏龜。真奇也。
今天上午,同市農委原領導劉南甫先生聊天。劉先生有兩個兒子定居美國。這些年,他多數時間住在美國。上個月剛回來。他說,美國有許多釣魚協會。到指定地方釣魚,都是免費的。他經常去釣魚,有一次釣一條青魚24斤,拖回家,全身都出汗了。美國人釣魚是享受垂釣的過程。一種樂趣。釣了魚,拍張照片,又放回去。許多人空手而歸。釣魚是當地政府推行的一項公益活動。
美國人釣魚是享受垂釣的過程?中國人釣魚呢?……
……
姜尚因命守時,立鈎釣渭水之魚,不用香餌之食,離水面三尺, 尚自言曰:“負命者上鈎來!” (《武王伐紂平話》卷下)歷代對此故事的種種解釋,都令我茫然。如若與現代專制掛鈎,倒是能引起諸多遐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