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肖鳳
1973年12月7日是一個黑暗的日子,我的丈夫林非被一根大棒毒打,我自己的手指也被咬得鮮血淋漓。那打人的男子用力極狠,手中的大棒當即斷成兩截。那時正值隆冬季節,林非身穿棉襖,擋住大棒的右臂還被打腫和打破,鮮血淤積,一片黑紫,讓我深感恐懼而又心疼不止。
我連忙領着林非去醫院看病,接診的醫生一邊立即替他敷藥包紮,一邊驚嘆打人者的心狠手毒,敷藥包紮之後,她主動地開列了診斷證明書,囑咐我們好生保存,以防備對方繼續行兇,讓我們有個準備,這份證明書至今還保存在我的手中。我忍受着手指的疼痛,攙扶林非從醫院回家,走進大門就瞧見公用的走廊里,堆積着許多霉爛的垃圾——吃剩的雞骨頭、長綠毛的橘子皮、碎布條、碎紙片,而打人和咬人的這對夫婦已經走掉了。
事情的經過是這樣的:1968年的春天,我懷孕了,我的婆母知道消息後,放下了由她照看的三個外孫,千里迢迢地從上海來到北京,準備迎接將要誕生的嬰兒。因為林非是她老人家最小和最疼愛的兒子,所以也十分慈愛地照顧着我。我們三個人擠在一間只有十平方米的小屋裡,除了能放下一張大床、一張小床和一個書桌之外,幾乎就沒有空地了。我們躲在狹仄的空間裡,卻也享受着親情的溫馨。這一年冬天,我的兒子降生,小屋裡又增添了一個新人,在擁擠的屋子裡洋溢着歡樂的氣氛。滿屋子都拴上了晾尿布的繩子,上面懸掛着洗過的尿布,竟像是萬國旗一樣。有一天,一位在林非單位里擔任“革委會”主任的文學批評家,騎着自行車來我家看望,竟騰不出一席之地招待他坐下。
當時幾代同堂住在一間屋子裡,是北京城裡眾多青年知識分子的普遍生存狀態。我們還曾經跟另外三對夫婦同住在一個單元裡面,和諧地相處得像朋友一般,有的鄰居至今依舊相互來往。這位文學批評家跟我們是同代人,心靈很容易相通,看着我們如此窘迫的處境,就動了惻隱之心。當時正值“文革”的“鬥批改”階段,整個單位都調整住房,因此也決定分配兩間住房讓我們搬家。在這座四層樓的公用宿舍里,同時搬進了十對中青年夫婦的家庭,在這些被咬人者稱之為“男沙子”和“女沙子”的人們裡面,“文革”結束後出現了好幾位著名的歷史學家和外國文學研究家。後來大名鼎鼎卻又流亡國外的一位同事,也跟我們同時搬進了這座樓房內。 我原本猶豫着不想搬遷到這陌生的地方去,但是當時的處境實在太困難了。一是我的產假只有56天,第57天必須上班,絕不允許續假,不滿兩個月的兒子白天只能交給婆母照料,她老人家已經是將屆古稀的高齡,真於心不忍,卻又毫無辦法,只能晚上下班後自己帶着兒子,請老人家休息。二是在全國“清理階級隊伍”的高潮中間,婆母的女婿也就是我們的姐夫,忽然被誣陷為“叛徒”,隔離審查,不許回家。其實他只是上海一座大型工廠的總工程師,老實巴交,什麼問題也沒有的。姐姐是小學校長,每天都早出晚歸,三個未成年的孩子無人照管,她精神壓力又很大,頻頻來信,述說困境,希望母親早些南歸。三是居委會一個戴紅袖章的老“紅衛兵”,常常上我們原來的住處敲門,逼迫報了臨時戶口的婆母離開北京。此時我的生母與我天各一方,無法見面,她當時住在海峽的另一岸,與我生死不能往來。我的姑母正在遭受殘酷的批判鬥爭,她的幾個兒女已經被逼迫着全部“上山下鄉”。林非和我又必須天天上班,不許請假,在這萬般無奈的緊急關頭,我的女友介紹了一位家住郊區的農村大嫂,與我們見面相識,說是如果聘請她幫助我們照顧小孩,我的婆母就得以回到上海慰藉她受難的女兒,這也許是解決困境的唯一辦法。這位善良的農民大嫂提出的唯一條件,就是絕對不能與我們夫婦共居一室,這個要求自然是完全合情合理的,於是我不想搬遷也只得搬遷了。咬人者說我的婆母是為了分配住房才趕來充數的,這純粹是撒謊。我婆母跟林非之間的母子深情,給我留下異常鮮明的印象。林非含着眼淚抒寫我婆母的散文《記憶中的小河》,就曾被一位外國漢學家翻譯和發表出去。我慈祥的婆母已經寧靜地安息於九泉底下,再也不會聽到咬人者編造的謊話,再也不會遭受到任何精神上的傷害了。
在我們搬遷之後,開始時還相安無事,也曾稍稍地點頭和說一兩句寒喧的話語。咬人者是很講究保養自己的,吃雞蛋只吃蛋青而不吃蛋黃,吃西瓜也只吃瓜心而不吃外圈,她要把蛋黃和西瓜的外圈賞給我們,都被我嚴肅地拒絕了。因為我出生於清高的知識分子家庭,從小接受的家教就是“不受嗟來之食”。我們當時是低薪制,買不起兒童搖籃,我們的兒子從未睡過搖籃,又怎麼能由她丈夫從樓下搬到樓上去呢?她的女婿聽說是北京某著名大學赫赫有名的“造反派”二把手,當時住在校中,正忙於自己的政治活動,很少在她家中露面,此人我只見過一面,看見的還是他的側面,正在用抹布為他岳母擦拭房門,充當家務小工。他從未跟林非和我說過一句話,當然就不可能和我們作過任何“交涉”。在當時風雲突變的“文革”狂嘲中,這所大學的“造反派”一把手突然失寵於“中央文革”的旗手,從“旗手”的 “座上客”變成了“階下囚”。這位二把手忍受不了岳母大人種種陰沉和發怒的眼色,竟懸掛在大學校園裡一棵老樹椏上自殺了。我本來是絲毫也不知曉的,自己正面臨着種種壓力,已經感到焦頭爛額,身心交瘁,哪有閒暇去過問人家的事情,這還是聽到住在旁邊單元里一位紅學大師的夫人匆匆說起的。她還訴說在“文革”開始時,咬人者的女兒在宿舍的院子裡張貼大字報,表示堅決與父母“劃清界限”。此時林非已和咬人者的丈夫同時去了千里外的“幹校”,怎麼可能跟我高聲嘲笑他們?抹黑的謠言製造得實在太拙劣了。
從此以後,咬人者和她的丈夫確實顯得有些焦躁,當情緒分外低沉時,就跑進我們的住房,不由分說地抱走我心愛的兒子,放在他們屋子裡當作開心取樂的玩具。她根本無視我的人格,無視我作為母親的存在。在她的心目中,別人都比她低一等甚或是好幾等,供她頤指氣使地嘲諷和戲弄,包括我幼小的兒子在內,一概都是如此。她這種霸道的態度,和對我兒子的人格的漠視,實在傷透了我的心,使我意氣難平。而當我有時跟她的眼光交織在一起時,似乎也感覺到了她仇恨的心情,後來她丈夫如此兇惡地猛擊大棒,更是證明了這一點。看來被毆打和咬噬的命運,從開始時就籠罩於我們的頭頂了。
我和林非在幾年前奉命去幹校時,怕兒子過於幼小,還不適宜去“經風雨,見世面”,只好把兒子託付給那位質樸的農村大嫂,並且把兩人每月薪水的極大部分都留給她,她也盡心盡力地帶領我們的兒子,跟我們兒子建立了深厚的感情。可是我們幾年來耗盡了原來就是極為低微的工資,經濟情況顯得十分拮据,從幹校回到北京之後,我們再也沒有能力供養一個保姆了。這位善良的農村大嫂非常理解我們的困境,她也願意另找一家經濟收入比我們高的住戶去幫工,於是她就和我們很友好地分手了。
我兒子剛滿六個月時,我就被迫去北京遠郊區密雲縣的大山溝里勞動,不久後林彪的“一號通令”下達,又把我和我的同事們趕至河南黃泛區的“五七幹校”(本來是座關押刑事犯們的勞改農場)勞動——拉耬、起豬圈、打掃廁所、割麥子、插秧、挖魚塘等等,三年多沉重的體力勞動,已經使我產後就未復原的身體疲憊不堪;我丈夫林非因為在幹校超負荷的沉重勞動,患了腰椎間盤突出症,有三個月都癱瘓在床。回到北京後,我上班的學校離家有二十多公里的路程,每天趕公共汽車早出晚歸,還得把兒子帶在身邊。那時候常常要跟學生一起去郊區農村“開門辦學”,只好也帶着年幼的兒子,和幾個女學生睡在老鄉家裡的土炕上。又教書,又下地,又帶兒子,感到勞累不堪。隔一段時間允許回到北京家裡看望,就要照顧時而犯病的丈夫,實在是疲乏到了接近崩潰的邊緣。那時候大家都還沒有見過洗衣機,正好院子裡有一位幫助人們洗衣服的農村大嫂,大家都稱呼她為“余嫂”,我也請余嫂幫助洗衣服。1973年的12月7日,適逢我剛從郊區農村返京,就請余嫂替我洗洗從農村帶回來的衣服,因為幾天之後還得帶着兒子下鄉,時間很緊張,讓余嫂趕快洗起來。可是咬人者故意抬槓,堅持要余嫂先給她洗。她的時間比我充裕得多,為什麼要如此着急,於是就爭論起來了。
在雙方的情緒都很激動的口角中,她忽然伸出雙臂要抓我的臉龐,我長得比她高,趕緊向後仰起頭,並且伸出雙手擋住她,沒想到她竟用自己的雙手緊緊抓住我右手的食指,飛快地塞進嘴裡狠命咬了一口,當時抽出來就鮮血迸流。她這個動作是如此的突然和迅猛,完全出乎我的意料之外,所以沒有來得及躲閃。中國有句老話說,“君子動口不動手”,連大字不識半個更畫不成圓圈的阿Q都懂得這個道理,想不到她竟會如此行事。真是十指連心,我疼痛得大叫起來。我丈夫從房間裡奔了出來,想要解救我。她丈夫也從他的房間裡奔了出來,雙手舉起一根大木棒,朝着林非就殘忍地掄了下來。因為她知道我們保存着林非被毆傷的診斷證明書,所以在那篇進行人身攻擊的文中也不得不承認,對我們又咬又打,還不得不承認如果林非沒有及時伸手擋住木棒,擊中頭顱的話,後果將會不堪設想。
我們被咬傷和打傷之後,立刻離開房屋去醫院治療,因為我的手指正在流血。咬人者說她的丈夫還踹了林非幾腳,以及她為了“銷滅罪證”,而替林非撣去衣服上的腳印之事,根本沒有發生過,這是她的主觀臆想。在這整個過程中,我和林非都始終是只動口而未動手。開始發生爭吵時,在場的只有她和我,還有洗衣服的余嫂,後來她咬了我的手指後,我疼痛得喊叫,林非才從屋子裡趕到我們面前,她丈夫也同時衝出房門,用大木棒將林非打傷。她的女兒當時並不在場,我從未與她的女兒發生過任何衝突,既未吵過嘴,更絕對沒有打過她。咬人者說我打她的女兒,也是無中生有的主觀臆想。林非在當時是四十掛零的年齡,他們夫婦是六十掛零的年齡,受傷的卻是我們這對較為年齡的人,他們竟毫髮無損,這不正好是證明了我們並未動手嗎?
她聲稱我們將她提起又摔下了多少次,當時我的體力已經疲憊不堪,林非的腰病還尚未復原,我們哪裡有這種大力士般的力氣?謊話編造得實在太離奇了。而且既然已經如她自己所說的,跌得暈頭暈腦,怎麼又能夠像她自己不得不承認的咬我的食指呢?打了和咬了人,竟還要編造如此的謊話。在此次衝突中,我們自始至終都是只動口沒動手,在當時的環境中,吵嘴的事情常常發生,並不稀奇,稀奇的是他們又動口又動手,咬人和打人之後又搬用在當時聲勢顯赫的同窗,想通過他來整治我們。未能將我們置於死地時,又運用口頭與書面的謊話對我們進行人身攻擊。面對着她的種種行徑,我深深慶幸自己的人格比她要高尚得無可比擬了。
我和林非相識時,他還處於冤案在身的境遇之中,因為相互之間的了解與尊重,我們結為秦晉之好。三十多年來我們患難與共,度過了被中傷、被打壓,甚至在肉體上被打和被咬的艱難歲月。現在我將二十六年前的這件事實真相寫出來公諸於眾。我對自己寫的文字承擔一切法律責任。在我的有生之年,只要咬人者再度編造謊話,作為被咬者的我,一定要再次澄清事實的真相。我尊敬所有善良和公正的同胞,我懇請各位尊敬的朋友作出自己的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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