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烏魯木齊發生的上千維族人殺害無辜漢人的事,已經不能用個別人的喪心病狂來解釋了。很顯然,這是一個計劃好的, 否則不可能一下能讓上千號人一起行動,並且如此暴力。而且,地點選在烏魯木齊,一個漢人占主體的城市,而不是南疆維族占多數的地方,所以這次的目的不是要把漢人趕走,而是希望占主體的漢人反撲,報復烏魯木齊的維族,或殺或趕走,這是一個挑起民族之間仇恨的毒計。所以我相信這裡面骨幹分子倒不一定是烏市的。而且殺人手法殘忍,不象是一般維族老百姓能幹的,更象是受過一定的訓練。所以疆獨這種恐怖組織是脫不了干係的。這是一起恐怖事件是很順理成章的事。
要說這上千的維族人都是恐怖分子,我覺得也不是。大部分人估計就是街頭的混混一類的。平時就對漢族不滿,有人挑頭,膽子就大了,外加還有一塊“免死金牌”,就更加的有恃無恐。不過,這一切可能都會由於這次事件而改變。
這塊所謂的“免死金牌”,就是“二少一寬”的民族政策。即:“對少數民族中的犯罪分子要堅持‘少殺少捕’,在處理上一般要從寬。”。 給少數民族一些入學,招工的優惠,這我認為是可以接受的。一是少數民族人少,二是由於風俗習慣的不同,他們接受教育的程度可能不如漢族。給點照顧,希望他們能融入漢人社會,這都合情合理。就象美國照顧黑人入學的政策一樣,融入主流社會,也就能減少街頭犯罪。但是二少一寬,做過頭了。這只能使維族的惡人更加有恃無恐,即使殺了人都沒啥事,關幾年就放了,那還怕啥。我相信,如果不是有這麼一個SB政策,如果維族人知道殺人要償命的,這次未必能煽動這麼多維族人。這次的事情說明,一味的忍讓,並不能解決問題,反爾加深了矛盾。 如果在法律面前不能一律平等,漢人都要拿着棍子上街自己討公道了。這一次,這個政策一定要變了。否則,還會有第二次,第三次。
現在的當務之急,是抓捕這次恐怖事件的骨幹分子。而且要從嚴處理,如果老百姓連生命都沒有保障,那還要法律,要政府幹什麼。其次,廢除“二少一寬”,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特別是重罪,無論維漢,一律嚴懲。再往下,打擊疆毒,對付恐怖組織,明的暗的,就是要趕盡殺絕。這些人都是不可理喻的狂熱分子,越少老百姓就越安全。這次的事情,暫時還上升不到維漢之間的民族矛盾勢不兩立的地步,但是要是處理不好,後患無窮。密切關注政府下面的政策走向。
有時候我真是想不通什麼仇恨能讓那麼多人瘋狂地殺害那些手無寸鐵的老百姓。不過凡事都是有限度的。維族要是覺得這樣能嚇倒漢族的話,恐怕最後變成印第安人的就是他們自己了。
定理轉的一篇關於這次恐怖事件的文章。值得一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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