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天,在我下班的路上,一位慈眉善目的老者發給我一本紅寶書。我本來不想要的,但是接過來低頭一看標題是Holy Bible,這個。。。似乎是不好不要的。
這大概是一種心理作用,就好比有教徒說“你不信神將來會進地獄”,當然我肯定回答說“我不信這話”,但是心裡有沒有幾秒鐘的疑惑呢?誠實地說還是有的,誰愛去地獄啊,誰不想上天堂啊。
說明一下,我對於宗教是心存敬意的。雖然我不信什麼,但是我覺得有點信仰是好事。
最近家人有恙,一時間我有些手足無措,生老病死是我們個人最無力控制的事情了。迷惑中,有那麼一天,我想起了紅寶書,翻開讀一讀,期望有神奇的力量解決我這個凡人不能解決的問題。
於是我想到大概很多人信教是類似的理由;逃避現實,尋求安寧,期望藉助神力解決自己不能解決的問題。。。等等。
有的教徒是因為從小跟着父母去教堂,不過長大了有了自己的思想的時候就不再信了,直到生活中發生一些變故才又重新回到教堂。這樣的人好像也蠻多的。Marley and Me的作者John Grogan的自傳The Longest Way Home 寫的就是這樣一個故事。也有的人,做了所謂born again christian,後來又不信了,比如小說The Abstinence Teacher。
假如我信教的話,我不願意去教堂信,我以為那只是一種方式而已。很多年前我去教堂聽過一兩次講座,感覺比較牽強,也許是那牧師水平有限。不過我想到進了教堂會認識阿職這樣的信徒就比較頭痛,他動不動就“我愛大家”,實在不大可信,哈哈。
於是我決定自學成才,每天讀幾頁紅寶書,自己去體會,也許這樣更符合宗教的精神,佛教不是強調默想麼。我讀了幾天聖經之後的體會是,耶穌也象一個人,他有可愛之處,但是也有不可愛之處。他有講理的時候,也有很霸道的時候,也許作為一個領袖(精神領袖吧)要有霸道的時候,否則怎麼能讓眾人服呢?眾人不過是迷失的群羊罷了,耶穌時不時需要“揚起那皮鞭,落在羊身上”。
我仍然不信天堂和地獄之說,估計永遠不會信。我覺得宗教也應該與時俱進,比如聖經是多少年前的人寫的,也許現在需要重寫,改變一些內容。這樣才可能吸引年輕人去信。當然,我還沒讀幾天書,理解是膚淺的,但是畢竟來自我的內心,因此是真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