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星文:“三最”女貪官靠什麼縱橫官場
她涉嫌犯罪的金額超過了震驚中外的“瀋陽慕馬大案”,刷新遼寧官場貪腐犯罪的最高紀錄。她的案子被中紀委領導批示為“級別最低、數額最大、手段最惡劣”,她被民間稱為遼寧“三最”女貪官。即使站在被告席上,她依然保持着強悍的本色。這個女人,就是遼寧撫順市國土資源局順城分局原局長羅亞平。(8月21日《檢察日報》)
跟那些明里低調謙恭、暗裡上下其手的“雙面貪官”不同,羅亞平在被抓前後都桀驁不馴、舉止張揚。出事前,她一言不合就敢當面叱罵比她級別高的官員。出事後,她公然要求紀委書記放了自己,然後以600萬元相酬。這樣一個作風高調、處處結怨的女人,與我們從官場小說或者耳濡目染中了解到的為官法則和處世秘要是如此的不同,她為什麼能夠出任國土局長的要職,又為什麼能長時間貪賄,連創幾個貪腐犯罪的紀錄呢?
細看羅亞平的為官生涯,不難發現其能人所不能的特異之處。她身為國土局長,工作中自然要大量涉及拆遷和補償事宜。誰都知道,這是城市建設中最為繁難的問題,開發商總想壓低補償費用,而拆遷戶拼命爭取更高的數額。雙方往往僵持不下,任是神仙也沒有辦法,但羅亞平是解決這類問題的高手。但凡有一定身份地位的官員,通常會注意言談舉止和公共形象,注意工作中的方式方法,不會當場與群眾大動干戈,也不會輕易陷自己於險地。而羅亞平在這方面毫無顧忌,她能拉下臉來與抗拒拆遷的人當街對罵,不惜以世界上最髒的語言,將對方的“氣焰”完全壓下去;她也不怕對方的威脅,甚至遭到持刀襲擊後,仍然在工作中毫不退縮。
我們知道,城市建設和經營中,舊城改造和住戶拆遷是最吃力、最糾結的部分,那些咬定青山不放鬆的“釘子戶”和不惜以死抗爭的老居民,最讓項目開發者和城市管理者頭疼。而羅亞平披堅執銳,以命相搏,敢於打“硬仗”,善於打“硬仗”,為頂頭上司們省了心,為開發商們省了力。雖然他們嘴上不說,但心裡一定是嘉許和支持的。在一個利益相關的生態鏈中,那個善於干髒活、攻城池的人,雖然不一定能得到其他人發自心底的尊敬,卻是他們須臾不可或缺的。羅亞平正是認識到了自身的價值所在,因而才敢在一些比自己級別高的人面前大放厥詞,在自己“轄”下的開發商面前獅子大開口。也就是說,在公開場合無比囂張的羅亞平,背後其實有一條硬邦邦的潛規則作為支撐。
除了衝鋒陷陣的獨家技能之外,羅亞平把另一條潛規則也運用自如。她不是一個人在貪腐,她把一些上司一併拉下了水,形成一個互開綠燈、彼此掩護的小圈子。羅亞平大手筆賄賂比她級別更高的國土局長,一出手就是20萬元。羅亞平和一位區長關係親密,親密到了這位區長的個人印鑑和區政府公章都歸她保管。當身居要津的幾個官員好到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程度時,墨寫的規章制度就難免成了一紙空文,而利益交換和違法犯罪便成了輕而易舉的事情。正因為有了很多人或明或暗的庇護,有了一條龍的利益同盟,羅亞平才能完成她的三最貪腐“大業”。
西諺雲,上帝欲令其毀滅,必令其先瘋狂。羅亞平自恃“勞苦功高”,又有保護傘撐腰,因而行動失范,言語張狂。然而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她的一切舉動都逃不過人民雪亮的眼睛,她的罪惡行為終究受到了正義的審判。羅亞平倒了,留下的教訓是深刻的。她縱橫官場所依傍的秘籍也大白於天下,值得人們省思參鑒嚴加防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