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應該有能力建設比西方更真實更先進的民主社會!
就在西方所謂的民主社會當中,爭取自由和人權的活動也是被控制在憲法和法律允許的範圍內,不會因為你的訴求活動影響甚至破壞別人的生活和社會的安定而放任不管。
如果人們能夠真正了解到現在關押在美國監獄裡那260多萬人中有三分之一以上僅僅是因為個人權利的訴求而觸犯法律被關押的犯罪實況,就不難明白西方把個人的自由和人權之價值觀視為神聖而不求於自己且強加於別人的做法是多麼的虛偽和霸道!
中國在對人們自由和人權的訴求方面實際上比西方更早、更深、更廣泛得多!根深蒂固地根植於中華大地的儒家、道家、墨家和佛家等思想所追求不就是人們的自由、平等、和平和博愛嗎?當然,由海盜攘奪起家的西方文明所重視的是個人的自由權利即所謂的――【人權】;而由君子仁德構建的東方文明所追求的是百姓的集體權益即所謂的――【民權】!這就是東西方思想最基本的區別,也可以認為是【自由人權】思想和【集體民權】思想的根本差別。
關鍵是生活在東方文明世界的我們應該如何看待和應對東西方文明興衰交替這一周期性的演展規律,吸取對我們有用的西方文明近四百年來在追求個人之【自由人權】方面的思想造詣,以充實發展豐富我們東方文明所追求的【集體民權】方面的思想內容。
能夠如此,我堅信咱們中國人應該有能力建設比西方世界更充實、更豐富、更先進的――在『自然權利,社會契約;主權在民,法制原則』之基礎上的民主社會!
【大中華共和園、大中華共和國、大中華共和黨】
籌建委員會:李正中
Email: dzhghg@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