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稅是為了提高企業的競爭力”
在本鎮的東方超市上,看到一份小報,隨便瀏覽了一下,居然瞟到一個很有意思的“新聞命題”:
“在XX, 如果不想辦法逃稅,企業就沒有競爭力,甚至無法生存。”
換言之,逃稅就成了提高企業競爭力的手段。
文章的另一處也很有意思:“在XX,交稅多,政府也沒有什麼實際的社會福利改善,都不知道稅款用到哪兒去了。貪官污吏到處都是,交這些稅款‘肉痛’”。
我聯想到自己,在看不到明顯的貪官污吏的情況下,納稅都有“肉痛”之感,那些人的切膚之痛,自然就非常可以理解了。其實,在看不到明顯的貪官污吏的地方,納稅人的錢就一定“為納稅人服務”了嗎?就美國目前所陷入的戰爭泥沼而言,燒掉的金錢數量驚人,每天都在燒,真的就是以大多數人民的基本利益為宗旨嗎?我個人的感覺是:稅錢一旦讓人家收走,痛楚已過,和自己基本上沒有太多的感情聯繫了。
有聯想到與本小鎮上的華人社區的一樁事:2008年四川大地震後,本地華人數量雖少,卻也滿懷熱情地湊了10萬美元以上的善款—其中有一部分是某些公司匹配(match)的。這是2008上半年的事。當年下半年我回京,碰到大學同學聚會時提到此事,有人不以為然地問:你們是不是有親戚在災區呀?否則為什麼要捐款?我後來猜想,說這個話的老兄可能是說,有親友受災不妨把錢直接送到他們手裡。否則,可能會有貪官污吏從中盤剝?
我們小鎮上的華人協會好像想到了這一點似的,要求把我們的捐款“專款專用”—指定了要為某縣某區建立(或修復)一所小學。工程完成後,我們華人協會的負責人還回去參加了什麼典禮,學校好像叫什麼“僑愛”小學。花錢辦了點實事—大家都高興,真的沒有覺得“肉痛”不“肉痛”的,真的。
反觀之,用逃稅來反對貪官污吏,乍聽之下,蠻合情合理;再推敲起來,也有託詞之嫌。他的邏輯是:與其被貪官貪了,不如自己先把它貪掉。說自己的納稅被貪官貪了,原則上應是一個假設,可是自己逃稅貪錢,可是一個鐵板釘釘的事實啊。為了一個假設的理由,就做出逃稅的實際行動,其強調的動機究竟有多大成分是真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