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理論102。 權利和機會的概念區分, 也談主人
Ming Cheng
初學民主或初接觸民主社會的人,或者是儘管長期生活在民主國家,但不去學習民主理論的人,往往混淆兩個概念, 即權利和機會的概念。 一些人以華人沒有或較少機會當大官,發大財,來批評美國沒有真民主,是對民主的極大的誤解。 民主好不好,是另外一個問題。首先我們要知道什麼是民主。
民主社會的一個基本特點是從憲法上和體制上保障了每個人的平等權利,至今美國的憲法和制度依然是世界上最好的憲法和制度。 但是,沒有任何社會或體制能夠保障每個人能有平等的機會。 我們說華裔美國人也是美國的主人,是從權利這個角度來說的,這與華裔占人口的比例沒有關係。算人口比例的話,白人之間也還可以再分下去,比如猶太裔和其他裔,結果就沒有人是主人。
華人的某些機會較少,是有一定的歷史原因和其他原因。占人口比例少當然也是一個重要原因。 這個機會的改變需要時間和其他很多因素,包括民主制度的不斷完善和進步。 以及華人自身的各方面的進步。 不是簡單的有主人的意識就可以改變的。 不理解這一點,可能在所謂融入主流社會的努力未獲得預期的收穫之後,會對民主制度再度產生懷疑。在所謂融入主流社會的話題上,其實也有很多的誤解,也是對民主本身理解不夠的表現,其實一個真正的民主和自由社會,在理論上不存在什麼融入不融入主流的問題。 一些派別的人士,認為別人跟他們走,才算是融入主流,本身是對民主自由的理解有誤。 提倡為社區服務,可能是一個更好的口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