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月十一日 星期三 住家男人,住家女人 |
送交者: 黎柳蟬 2004年03月31日16:56:42 於 [茗香茶語] 發送悄悄話 |
二月十一日 星期三 昨夜那部令人傷感的電影,竟然淌盡了我一整夜的眼水。清晨還得紅腫着雙眼去上班,塗了很厚的粉還是遮不住。遮得住遮不住到在其次,有誰能夠理解和分擔我內心苦楚?沒有答案,也沒來得及再細想。 今日無會,可以上網發E。告訴王非,我需要一些 Contact Info。王非一秒鐘之後打電話來,我對他說這地方不好,街上有流浪漢,毒品交易犯和流鶯,我想回家。王非哈哈大笑,拿我打趣說你平時打扮性感,不要被當成了流鶯。我氣得大罵,你的階級感情到哪裡去了? 新加坡的網友,也就是我的親家來E,我自然向他大大訴了回苦。他立刻說要介紹他大哥來照顧我,還千叮嚀萬囑咐,他大哥是個很講義氣的住家男人,千萬不要去破壞人家的幸福家庭,做出對不起他大嫂的事來。我感到人們誤解現實生活中的我,他們的眼裡我會蛻變成一隻狐狸精,憤憤不平地辯解:“你以為我真的是潘金蓮呀?我也是個住家女人。” 親家哼哼兩聲:“住家男人,住家女人,真是天生的一對呀。”哼,我那親家那張嘴天下人都知道的。 狂發了一堆E,瑾拿來兩本書讓我讀。天啊,法律巨著,我如何讀得下去? 到了個新單位,不敢提早下班,等到讀了半本法律書才走出公司。流浪漢,毒犯,流鶯的上班時間又到了。我匆匆在公司門口的藥店裡買了兩包方便麵,在流浪漢,毒品交易犯,流鶯們的夾道歡呼聲中,驚恐萬狀地一路小跑沖回家。 大哥晚上來了電話,原來此人是知名網友,曾經活躍在個中文大壇上。並且跟我有過E的交流,也算是個熟人吧。 無奈大哥離我住處還有些距離,一時遠水救不了近火。大哥吩咐我周末坐上 BART去某地,然後他接了我出去散散心。在聊天的過程中大哥發現我是個看不懂地圖的人,對我最終能不能搞清楚如何乘 BART很沒有信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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