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五的時候大信沒有住下來。
他說他得去接孩子。他說他太太把孩子放在朋友家玩,打了電話叫他去接。
那是我第一次腦子裡一剎那想到他太太,那是個具體的女人出現在我腦海里。我想也許是女人的直覺。她安排了自己的老公去接孩子。
本來周五晚上的聚會還是舉行了。改在周四晚上。
大信帶我去見他的朋友。大信那天很高興,他高談闊論,爽朗地大笑,他走到哪裡別人都無法忽視他。
酒吧里有很好的樂隊,演奏着浪漫的歌曲。大信坐在餐廳里,跟他的朋友一起跟着唱兩句,然後大笑,說,my favorite。
我說他有很多favorite,favorite music, favorite color, favorite actresses.
他大笑,每次我反駁他,他就會大笑。
每當我聽到好聽的歌凝神,他就會像小孩子一樣,說,我也喜歡這個。
他對安排這個地方的朋友說,沉香很喜歡這裡,謝謝你。
然後得意地說,我知道你最喜歡這個band對不對?
吃飯的時候,大信一直妙語連珠,話鋒機智地跟朋友應答,玩笑。
他覺得我點的菜不好吃,就把他的牛排切成一塊一塊,放在我面前。
吃了飯,我們換到酒吧。人們開始跳舞。
大信讓我品嘗他喜歡的葡萄酒,我覺得很沖。他的朋友也看着我,笑。大信說,沉香不喝酒。所以她不習慣。
他讓我抽他的雪茄,我猛吸一口,嗆得我直咳嗽。
大信大笑着說,你現在象我女兒。她們試過一次,再也不好奇了。
然後他突然大叫一聲,my favorite,然後擁着我開始跳舞。
我看到那個總是跟他有相同的favorite的Tom也被歌手吸引,居然慢慢地走到舞台前面去聽那首歌。
我覺得有點好笑,於是說,Tom象個小孩子一樣。
其實我同時覺得有點尷尬,在別人的注視下,我沒法跟他陶醉地跳舞。
我說你這個人真臭屁,我犧牲了我的名譽。
他說,不許說話了,這個音樂很浪漫的。再說我就不跳了。
我看到他閉着眼睛。
只好閉嘴。從他寬寬的肩膀上面望過去,我看到他的朋友在看着我們。
剛剛跳完一個曲子,他的朋友就來告別。沒有人要他的ride。
他送我回家。
他直接送我回家。因為是他去接我的。
我們手拉着手,上樓,直接走進我的臥室。
我打開檯燈。他說,你的床看着真舒服。然後他一下子趴在我床上,一動不動。
我說你是不是喝多了。
他不說話,站起身說,我要走了,再躺一會兒我就睡着了,走不動了。
我坐在床的另一側,看着他。
我也覺得很累,於是我把腳放在床上,頭靠在枕頭上。
他站起身,走到門口,說,我走了。然後他走過來,把他的身體壓在我身上,臉埋在我頭髮里,我覺得他的嘴唇很柔軟地印在我脖子上,很輕。
我又感覺到他的變化。那種迅速到來的溫潤和堅實透過我的衣衫傳給我。
他很快站起來,不敢看我,說,對不起。
我的心裡充滿了悲傷和失望。他直接向外走去,說,我要走了。再不走,我就走不了了。
這一次,他沒有來看我的臉,也沒有再等我笑給他看。
我沒有說話,聽到他關門,走出去。然後汽車發動的聲音傳來。
我坐在床上一動不動。過了很久,他打電話,說,我快到了,沒事。
風聲呼呼地響,他說他把車窗都打開了。
Good night.
Good nigh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