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兩天問小兒子想去哪裡玩。 我說迪斯尼好不好, 被堅決反對了。 其實才11歲多點。 加州和佛州各去過兩次, 不喜歡了。 兒子們一眨眼就都大了。 他們呼啦呼啦象風一樣吹過, 留下很多的事情父母遺憾不已, 但他們卻全然不在乎。
老大8歲的時候, 帶他們去LEGO LAND 玩。 當時因為時間太緊, 只玩了一天。 最後三分之一沒玩到。 答應以後再來, 可過幾年後, 再準備去的時候, 他們都不願意去了,全然忘了當時走的時候一臉期盼地問, 什麼時候再來。
我有的時候很可憐加州或佛州的父母。 DISNEY就在門口。 買個年票去了, 孩子們習以為常, 沒覺得有什麼好。
有些家長喜歡玩, 自己小時候沒撈着玩, 帶孩子們玩也算滿足了自己小時候的幻想。 我小的時候過得很幸福多彩, 雖然沒有現在這麼多選擇。 帶孩子們玩, 是為了留下跟他們一起的記憶, 回味他們開心的笑容。 我其實很不喜歡坐過山車等G force 的東西。 後來為了陪孩子們, 也刀山敢上, 火海能下了。 從開始的筋肉僵硬, 滿頭大汗到後來自覺能從容放鬆, 甚至說個笑話了。 直到在影城坐了最高的過山車, 看到坐時的錄像, 看見自己猙獰的面目, 才明白其實我從來也放鬆不下來。
愛一個人, 就是無怨地去陪着做自己不喜歡做的東西。 父母, 夫妻, 也就這樣了。 被愛的人, 也許明白, 也許不明白, 都沒什麼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