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清和
宋周密《武林舊事》已記載“月餅”(卷第六·蒸作從食)。
據明劉若愚《酌中志》,明宮中:“自初一日起,即有賣月餅者。加以西瓜、藕,互相饋送。西苑躧藕。至十五日,家家供月餅瓜果,候月上焚香後,即大肆飲啖,多竟夜始散席者。如有剩月餅,仍整收於乾燥風涼之處,至歲暮合家分用之,曰‘團圓餅’也。”(卷二十飲食好尚紀略)

明田汝成《西湖遊覽志余》:“八月十五謂之中秋,民間以月餅相遺,取團圓之意”。(卷二十熙朝樂事)
清富察敦崇《燕京歲時記》“月餅”條:“中秋月餅以前門致美齋者為京都第一,他處不足食也。至供月月餅到處皆有。大者尺余,上繪月宮蟾兔之形。有祭畢而食者,有留至除夕而食者,謂之團圓餅。按,《帝京景物略》:八月十五日祭月,其祭果餅必圓,分瓜必牙錯瓣刻之,……家設月光位於月所出方,向月供而拜,則焚月光紙,撤所供,散家之人必遍。月餅月果,戚屬饋遺相報。餅有徑二尺者。女歸寧,是日必返其夫家,曰團圓節也。以上所云與今強半相同。供月之說,其來舊矣。”
民初崇彝《道咸以來朝野雜記》:“致美齋,其初為點心鋪,所制之蘿蔔絲小餅及悶爐小燒餅皆絕佳。……秋季月餅與他處不同,既大且厚,其餡豐腴,至有十三種之多。約以四塊為一準斤。遠近行銷,真不讓雲南省之火腿月餅矣。” (30頁)
在《林蘭香》第二十七回中,有很大篇幅描述耿府中秋(女性)拜月、許願、歌舞、喝酒行令的場面,從中亦可略見北京中秋習俗。不贅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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