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贝尔物理学奖得主杨振宁博士八旬高龄娶重孙女辈女郎的社会新闻传开后,犹如一石激起千重浪,在海内外华人社会中掀起了轩然大波。对杨博士口诛笔伐者有之;为杨博士辩护者有之;对杨博士的风流韵事艳羡得口水直流者亦有之......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将这种具有轰动效应的现象称作杨振宁祖孙配现象并不为过。
既然这一现象对华人社会的价值取向、行为方式、处世之道影响深远,已经远远超出了杨博士个人隐私的范畴,所以我们对由此而引发的普适的法律与自律、道理与道德之间的关系进行一番理性的思考就显得很有必要了。
我们每一个在人类社会中生活的人除了具有自然人的属性之外还具有社会人的属性,这就决定了我们每一个人在人类社会中生活除了要满足自然人的七情六欲外,还必须遵守社会行为准则,而集社会行为准则大成者就是法律,大家对此应该是没有异议的。但由于现在人类社会事实上存在着民主与专制两大形态,所以对法律指导社会实践的关系也存在着两种不同的形态----民主国家对法律指导社会实践的解释是:除了法律禁止的都是可以作的;而专制国家对法律指导社会实践的解释是:除了法律允许的都是不可以作的(甚至法律书面上允许作的许多事情,实际上也是不可以作的)。因此民主国家的自由度显然比专制国家的自由度大得多,所以人们也就习惯于将民主自由作为一个词汇联用了。但人类数千年的历史证明,无论是相对自由的民主国家的法律,还是相对不自由的专制国家的法律都不足以保证社会生活的正常运行,法律只有与同时作为自然人和社会人的公民对自己行为进行符合社会公认的道理和道德的自律共同作用时才能维持社会生活的正常运行。
如上所述,维持社会生活的正常运行的国家的法律和公民的自律就如同一个人的两条腿一样,法律和自律中的任何一项的缺失都会引起社会生活失衡,就像人的任何一条腿的缺失都会引起人的运动失衡一样。而公民自律的基础则是社会公认的道理和道德,可问题是社会公认的道理与社会公认的道德尽管在大部份情况下是一致的,但并不是在所有情况下都是一致的,一般而言,社会公认的道理往往与自然人的属性有关,而社会公认的道德往往与社会人的属性有关。当社会公认的道理和社会公认的道德不一致的时候,公民在社会公认的道理和社会公认的道德之间作出的抉择实际上就是公民在自然人的属性和社会人的属性之间作出的抉择。这种抉择往往是充满困惑、痛苦的艰难过程,这就是公民自律何以困难的根本原因所在。
我们明白了上述道理,这桩杨振宁博士以82岁高龄娶28岁芳龄女郎的婚事的是非曲直就昭然若揭了----若从法律层面来看,杨博士和翁小姐的婚事百分之百地合法:芳龄28的翁小姐已然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下简称《婚姻法》)规定的20岁下限;由于《婚姻法》只规定了结婚年龄的下限,而没有规定上限,所以杨博士虽然高龄八十有二,也并不违法;而且是“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一个愿娶一个愿嫁,完全符合《婚姻法》规定的自愿原则。别说是外人,即使杨老翁的高龄子女实在不愿意老爹给自己娶来一个可以当自己孙女的后妈,可是碍于法律,也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但若从公民自律的角度来看,那就歧义百出了:杨博士作为一个自然人当然有社会公认的道理----性生活的充份权利,尽管从优生学原理讲,高龄对于“早得贵子”显然不利,但在性生活方面“老骥伏枥,志在千里;壮士暮年,壮心不已”,在十年前就移情别恋,背着自己的夫人与年方19的小姑娘大搞婚外情,夫人才去世一年、尸骨未寒就急火火地将小情人娶回家门却也无可厚非,这甚至还引起包括那个宣称“娶小姑娘是所有82岁男人的愿望”的政治操守和生活操守都极不检点的老流氓李敖在内的若干浅薄无聊之徒的艳羡。这虽然从一个侧面证明了“对性极感兴趣的不一定都是流氓,但流氓一定都对性极感兴趣”定律的正确,但这并不能否定杨老先生作为一个自然人高龄娶妙龄女郎的欲望的正当性。可是杨博士作为一个在物理学领域很有建树、为人师表、德高望重的负责任的社会人,而在自己夫人生前移情别恋,在自己夫人刚亡就另觅新欢,这就不但与社会公认的道德----夫德、师德背道而驰,而且与社会公认的道理----起码也要在丧妻后作作悼亡的表面文章、起码也要在续弦的辈份上不作出使人如此不堪的祖孙配、甚至祖重孙配的离谱之举都相去甚远了。
由于华人素有为名人讳的传统,所以现在有人举出比杨博士更不堪的例子来为杨博士缺夫德、缺师德的行径遮丑,最常引用的例子就是国民党老军阀杨森以90高龄将17岁的中学生纳为第12房小妾(其实杨森最“辉煌”的“成就”是将14岁的幼女纳为第7房小妾,并且连续残忍地杀害了几名“红杏出墙”的妻妾)。须知以杨森这个妻妾成群、荒淫成性的老屠夫来当杨博士的遮羞布岂不是越遮越羞?
其实自古以来,我们的先人对这种违悖伦常的老少配就是很不以为然的,中国的五经之首《周易》中就有“枯杨生华,何可久也”的记述。我们现代人即使出于对人权的尊重,对这种违悖伦常的祖孙配之类的现象不阻挠,但出于对自然规律的尊重,对这种违悖伦常的祖孙配之类的现象起码也不应该刻意赞扬、鼓吹效仿啊!至于出于追求名利地位、出国移居的目的而演出这种违悖伦常的祖孙配之类的闹剧那就更是等而下之,令人不齿了。
话又说回来,既然杨博士祖孙配活剧已经演到了这个地步,他们最需要的也许是在不受外界干扰、关注的情况下静悄悄地谢幕,而不是外界对此的干扰、关注,不管这种干扰、关注是出于恶意还是善意。基于这种原则,本来杨振宁博士的这桩以82岁高龄娶28岁芳龄女郎的婚事在顶住外界非议的巨大压力的情况下能够顺利完成就已经很不容易了,外界就行行好别再来干扰、关注这对新(旧)人了。那些无视杨博士年老体衰而使性能力大打折扣的现实和杨博士子女的感情而荒唐透顶地“祝贺杨振宁博士早得贵子”的极端浅薄的无聊之徒还是闭嘴为好,你们就高抬贵手让杨老先生免陷尴尬多活几年吧!
看来对我们每一个人而言,在自己的一生中正确地处理好法律与自律、道理与道德之间的关系确实是人生最重要的事情啊!让我们以此来共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