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篇酝酿了两年多的纪念文字,其实也没酝酿,自老爸2013年3月21日仙逝后,关于他老人家的往事时常萦绕在脑中,却都组不成文字。一家人当中,我是他来入梦中最多的一个,都是平常的场景,可天总是昏黑的,路总是湿的,周围的一切都是阴暗的,仿佛都罩在黑雾似的影子里。我们一路走,走在家乡熟悉的小街上,街道是我小时候的样子,他也是小时候带我逛街时的模样;可是街上摆满了当下的小摊子,他也手中多了一根老旧的拐杖,走路有些蹒跚。 我要去给他挑一双棉鞋,他说他的脚冷得厉害。凌乱的街道,拥挤的人群和摊子,我们绕来绕去,终于给他挑到了一双老式布棉鞋,他看上去很满意很高兴的样子。 他是常来我梦中,找我要些这个要些那个,有时是拐杖,有时是衣服,有一次他找我要电脑和手机呐。是啊,在世时,他其实是个很爱时尚的老头,七老八十了,玩不来电脑了,就羡慕就嫉妒,常常悄悄地站在老妈的身后看她玩 QQ 农场,老妈说教他,他又很自卑地走开,怕一不小心,暴露了自己的老态。后来他媳妇给他买了一个功能简单的手提和一个键盘很粗大的手机,他一双木木的布满斑点的老手在上面摸来摸去,就是不知如何开机才好,手指在手机上点来点去,却又没个号码去拨打。老妈看他可怜,想教他,他就是不愿意,在他的心中,似乎就从来没有他做不了的事,也无需要人教。这个倔老头的骄傲,不知害了他自己多少。我们回去的时候,他像捧个宝贝似的从他房间里捧着它出来,高兴地举着,说 “我也有一台电脑了。” 那么简单,简单得像个玩具的东西,他硬是玩不来了。时间哪,就这么明目张胆又悄悄地把一个人的才情一个人的聪慧给偷走了。
这么多年来 ,我记得最清楚的是,六,七岁的时候,一天傍晚家里来了客人,我们宿舍一层楼的小孩全都发了客来疯,在走廊上忘形地窜啊,笑啊,却不敢对天花板上那趴着的黑黑的小壁虎掉以轻心,那是个小小的危险所在,一个威胁生命的可能。有一次,我刚好从那个壁虎的下面穿过时,它扭动了一下身躯,忽然我就觉得头顶一滴凉,心中一紧,不得了,那壁虎定是撒尿在我头上了,马上我的头就会烂了生瘌痢了。我真的就傻在当场,不过也忍着直到客人离开。我在老爸面前哭啊哭啊,任他怎么解释就是不听。最后他拿来酒精棉球,煞有介事地在我所指的地方反复擦了又擦,一边哄我说好了好了,消了毒了,还哄我说六个小时之内消毒都是有效的。我这才破涕而笑。 等他老了,八十多了,我也开始哄他。看到他整夜地睡不着,恐惧和心烦,实在没有办法了,就哄他吃安眠药入睡。他到老糊涂的时候,变得多疑和警惕性非常高,那些白白的小药片,他会认为是毒药。有几次他当着我们的面放到口里,也喝了水,但还是整晚不睡,很令人奇怪,后来在沙发的下面发现了这些被水溶得有些变形的小白片,才知道他也在哄我们,趁我们不注意时,全吐了出来。这个心计,这个智慧,谁又能说他真的是老糊涂了呢?
小时候他教了我比一般小孩都多的知识,说他是我的最初的启蒙老师一点也没夸张。他教我弹秦琴,拉二胡,识简谱,进而识五线谱。他有几本繁体字的音乐书,是民国那些大师们普及音乐常识的丛书,丰子恺的《音乐常识十八讲》,刘天华的《二胡曲集》等等,还有歌曲集,从中我不但知道了世界上最伟大的古典音乐家的名字和作品介绍,以及西方古典时期的逸闻趣事,也不知不觉中认识了繁体字。他喜欢拉刘天华的曲子《病中吟》》《金蛇狂舞》什么的,而我最不喜欢听,到现在我都无法喜欢那些旋律,感觉像练习曲那般单调和无趣。最有意思的有一本《哈萨克民歌》,从那里我看到了大草原的辽阔和少数民族的浪漫风情,那些质朴的诗歌般充满大自然气息的歌词和优美的曲调,一直成了我很向往的世界,直到今天我还认为它们比唐诗宋词美得多,那悠长而辽远,变幻莫测的节奏和韵律岂是死板的唐诗宋词所能比拟的,呵呵(不怕挨板砖的节奏)。他还有一本《中华英汉字典》,隐约记得主编是郑易里,比一般三十二开的书窄一点,绿色的封面,很厚,纸张是非常薄,半透明,字也密密麻麻的小得几不可认。这些都是他的宝贝,也是我的宝贝。那时才几岁,文革也没什么书读,这些就成了我的启蒙读物。那时真是求知若渴,我甚至好奇到拿起他厚厚三大册西塞尔内科学,捧起来就读。他经常笑我的是:你看你看这个小岚子,一张寸大的废报纸也捡起来读得大半天。他训练得我最成功的是识谱,他的一本《革命歌曲大家唱》里面收集了民国前后上百首民间和创作歌曲还有电影歌曲,我几乎拿起来就能唱。积累了那么多的音乐素材,大约就好像人们能背上几百首唐诗宋词吧,能信手拈来。不过福祸相依,后来我想成为音乐家,试着写歌时,总觉得都是熟悉的旋律,偏我又继承了他骄傲的性格,总认为那些创作不是自己的,又没有更好的了老师来引导,结果就这样着平庸了,如果有人引导说这只是利用素材进行创作,那也许会不一样吧。最伟大的作品只是高中一年级时,给一个班写了一个五分钟的叙事性的舞曲,倒也在全校汇演时赢得了一个什么奖,呵呵。我老妈就经常唠叨“伤仲永啊伤仲永”,我也不明白她什么意思。
那本郑易里的英汉字典成了我的宝贝,怀着揣着进了初中和高中,最喜欢读的就是它,后来被我的英语老师看上了,他觉得非常惊奇,因为他没有。看他那么喜欢,我就和他做了交易,他给了我一本钱仁康的音乐常识讲座,好像是文革前他为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写的一个系列。
在那个不能选择读什么书的年代,读了什么书也就为今后的人生打下了烙印。我觉得非常幸运,有这样一个浪漫气质和高雅爱好的老爸和他那些也许是他逛书店时一时兴起买下的书籍。但是他最感动我,永远驻在我脑海里的是他给我做了一把相当精美的小提琴。
十岁那天,阳光非常灿烂,他带着我们三姐弟去城里面的照相馆照一张纪念照。路过全城最大的百货公司时,店门口正好摆了一张门板,上面摆了几样东西,在处理卖。里面引人注目的是 两把红棕色的小提琴,在阳光下放出金红色丝绒般的光泽。其中一把是完整的,另一把似乎小了一个码,很秀气很灵巧,却是四零八落地散在门板上。老爸一下子来了兴趣,问了一下价格,五元钱两把,大的那把粗而简的,边是平的。小的精巧背板带有虎纹,边是灵秀的翘起来的。他马上就买了,那把小的还带了一个破旧的琴盒。回到家仔细瞧,原来都是缺胳膊少腿。没有指板,没有琴码,没有腮托,还没有弓。从此以后,老爸就开始了他艰苦而细致的修复加制作工作。没有那么精细的工具,他自己做了夹具,把琴身粘合后用夹具夹着晾干胶水;他到五金店买来细钢丝,用一把钢锉子在上面敲着砍出很多细槽,再把它绷在一根粗的铁丝上像一张小弓,做成了一把小锯子。又不知他从哪里找来了一些细密的硬木,做成了指板,还刨出了一根非常匀称的弓,做弓根时,还镶了几颗圆圆的有机玻璃珠子,也是他自己磨出来的。然后跑到乐器店买来琴码,买来马尾毛。制成了弓子。至于那个琴盒,他则跑到沙发制作厂,买了几米当时最时髦的人造合成革,米黄色的胶面上布满纵横交错的棕色细线,看上去像放大的人的皮肤。从我十岁,做到我十二岁入中学。当我拎着这把小提琴去台上演奏时,她的柔和和优美的音色,是那些四十元一把的金雀(好像是另一个牌子,百灵牌?不记得了)牌小提琴那嘎而粗的音色远远比不上的。她那色彩独特又时髦的琴盒也引来无数好奇的目光。最奇特的是,她是当时极少见的四分之三的尺寸,薄薄的琴身,低低的指板,刚好适合我的小手。我认为这是我爸留给我的唯一的纪念物。08年回国时,得知我母亲清理家时,顺手送了人,而那人也顺手不知扔哪里去了。我非常非常的伤心,大年初一躲在卫生间哭了整整一个上午,那一刻我真的很恨母亲。后来我一直都在找它,甚至想过去找湖南卫视的《寻亲》节目帮我找。但是那个人说他真的是扔了,当垃圾扔了。七年过去了,我好像一直都走不出失去她的伤感。所以我现在最恨的是,你当宝贝的东西,别人当垃圾。这不光是一个东西,她的背后是一份感情,一份寄托,一个纪念,还有一份受不受尊重的感觉。我也曾翻过老照片,唯一找到一张黑白的。我也有一些当年演奏时的黑白照,可惜照片里我不是拉小提琴,而是在弹一把笨大的三弦。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