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仍然人向岳东晓询问2008年底多维新闻的“岳东晓财产被封”的报导。在此做一个说明。当时,联邦法院的一 名副法官判决岳东晓向盗版的被告交纳巨额 的律师费,而且拒绝了岳东晓要求在上诉期间暂缓执行的要求。其实这是被告试图逼迫岳东晓与之和解的一种手段,因为如果由陪审团来审这个案子,黑白分明的证据,他们是必输无疑。这一点岳东晓非常清楚,就看谁能坚持到最后。
对于如此离谱的判决,不少AmericanJusticeGroup的成员建议与中文媒体联系,进行揭露报道,并获得华人社区的支持。李永与多维的吕贤修联系,后者对岳东晓做了一个电话采访。岳东晓从法律上各种可能进行了分析,包括最坏的可能性。比如,藐视法庭是可能坐牢的。吕贤修就此做了报道。
有个叫RichardFine的加州律师遇到类似的要求付律师费的事(其实也就几万美元),因为觉得冤屈,拒不付费,结果被判藐视法庭,在牢里已经关了一年多了。按FINE律师的说法,他宁愿牢底坐穿也不向法庭的恶势力屈服。但岳东晓却没有当受难者的兴趣,他的行为完全是根据正确的司法规则,根本没有藐视法庭的证据。后来在法庭上,法官对岳东晓说谁也不想被控藐视法庭,把那个指控撤消了。
此前,岳东晓要求与被告及其律师坐下来当面谈谈,对方似乎很紧张,不愿当面谈。收取律师费的事,被告主打律师不做,专门找了收账的律师来处理。多维的报道出来后,双方去了法庭,这个收账的律师在法庭上向法官保证,决没有要去收岳东晓住房的意思。其实被告也好,其律师也好,都还是有点基本良知的,知 道自己理亏,真要干什么明显的黑心事,也并不是那么心安理得的。而且,被告律师再次表示,希望与岳东晓和解。而岳东晓当时对被告这种近似黑帮威吓的行 为相当愤怒,准备与被告打到底,找 个说法。
然而多维的报道引发的某些反应却令AmericanJusticeGroup成员们出乎意料。主要的意外反应有两种: (1)害怕;(2)幸灾乐祸。
害怕的认为,中国人在美国,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你就是再有理,也只能认输。不少人,都是这种心理,他们在背后议论,说美国法院如何如何不公,但这个案子只是他们的一个必须做羔羊的教训。
幸灾乐祸的当然是少数,有一两个匿名的,发表一些东西在民运网站上。相比这些幸灾乐祸的家伙,AmericanJusticeGroup成员们反而觉得被告还算有点人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