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bbs.creaders.net/tea/bbsviewer.php?trd_id=1126120
法官究竟给予(impose)被告多长的刑期,还在一定的程度上受到控辩双方律师的影响。通常,检察官办公室都会基于被告没有接受认罪条件、硬要选择trial,并以浪费了很多司法资源、不愿承担法律责任、终被陪审团认定有罪为由强烈建议法官重判、或按照上限(15年)来判决刑期。而辩护方律师则会基于被告Peter Liang之前没有被捕/犯罪记录、无品质败坏迹象、是个初入警道的无经验警察、年纪尚轻、有家人和太太、作证时诚实可靠、配合法院的司法程序、在所有的法庭程序中没有一次逃庭、被告本人为美国公民(基于分析)、广大民众支持轻判被告等等为理由,要求法官轻判。有时辩方律师甚或可能建议法官只是判决被告probation 。
在4月中旬的判决当天,辩方律师当会做好充分准备,充分为被告辩论,提出请法官轻判的理由。当然,4月中旬判决之前,辩方律师亦可书面提出请法官轻判的意见和理由,因为,如果从jury认定被告有罪之后到判决之前,辩方律师根本不向法庭提交书面的请求轻判的要求和理由,那么在4月中旬当天的判决开庭时,再说什么一般也不起作用了。这是因为,法官究竟如何判决被告,早在判决开庭当天之前就已经形成自己心中的主意了。要影响法官如何判决被告,必须在法官还没形成自己的判决主意的时候,主动出击,积极影响。
同时就辩方律师在开庭过程中提出要求撤销全部指控的动议(Motion to dismiss the whole entire case),法官在2月8日全部证人作证后曾宣布他要等陪审团裁定后就该动议做出决定,目前还没有看到他是否就该动议做出决定。因此辩方律师如果坚持Peter无罪,还应该有机会向法庭提交材料支持撤销的动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