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英语弱逻辑盲弗沙滩同学补补课 | ||||||
送交者: 5香豆 2017年10月18日09:38:25 于 [茗香茶语] 发送悄悄话 | ||||||
相信多数茶客已经知道,本坛著名的诡辩无术英文弱佛沙滩前天闹了个国际笑话,把 smells of rose 的自创歌词误断成翻译自陈升原著。暴露此君不学无术,还一本正经装内行的可笑和浅薄。 根据陈升的《把悲伤留给自己》曲子重新填词改编的 smells of rose,内容和陈升原著,除了也是在失恋这个主题上以外,歌词几乎没有一处是有相同点,如果真要比较,smells of rose 歌词内容立意更高,几乎可以说把一种失恋后的惆怅升华,把悲伤消融在对自然美的向往当中。而陈升原曲则较为朴素直白,虽不失为佳作,但多的是情伤和难以愈合的悲哀感,深情,却相对境界狭隘了些。 anyway,咱要说的重点是,两首歌虽然同曲,但文字内容却是风马牛不相及的。 是的,必须强调,两首歌当中没有一句歌词有互译的影子的,详细请参阅文后所附两手歌的丽瑞克。 总之,如果你听过看过歌词,略微懂点英语的人那是不可能说出“翻得不错” 这样不懂装懂,假冒内行的蠢话的,简直让人笑不动了,人仰马翻。 kallgren这首smells of rose,在网上被称作《把悲伤留给自己》的英语版由来已久,沙滩同学估计也是看了这个先入为主想当然认为两歌词曲都相同。纳闷的是kallgren这首歌的歌词非常容易听,几秒钟内即能明白这和《悲》歌内容完全不同。哎,这英语水平怎么在美国混饭的?俺不由得对沙滩英语说听以外的能力大起敬意。 其实犯了这种赤裸裸的错误被抓包,闷声发大财也就是了,可诡辩无术英文弱弗沙滩,牛二劲一上来,非要再更加暴露其无知和愚昧,真的让人瞠目结舌的哦。 请各位看官看看这位认知能力,不说极其,也是相当低下的仁兄是怎样毫无逻辑地狡辩他那句著名的: 把中文翻成英文,难度很大。这首翻的不错。 诡辩无术英文盲弗沙滩原帖
+++++++++++++++++++++++++++++++++++++++++++++++++++++++++++++++++++++++++++++++++++++ 看官诸位,我实在快被雷的要昏倒了。 这解释好比有个被诊断脑子出了问题的傻子,硬要医生给诊断成感冒发烧,理由是他三岁的时候那个医生给他治疗过感冒发烧。
闲话不赘,咱们秉持以理服人的原则来给沙滩分析一下他的那个名句;
(虽然)把中文翻成英文,难度很大。(但是)这首翻的不错。
加入两个口语中习惯性隐去的连词后,比较明显的可以看出这是一个状语从句,细分属于让步状语从句,中学语文教过。 尽管沙滩可能不熟悉这种语法结构,在主句和从句之间加了一个句号,但从结构和中文使用习惯看毫无疑问这是一个从句修饰主句的状语从句。 如此,明确的含有”翻译“内涵的从句,只能修饰含有”翻译“内涵的主句,所以后面那个”翻“字无论从common sense 还是语法理论都只能是翻译而不可能是翻唱。否者就违反命题的同一律,即在同一思维过程中,必须在同一意义上使用概念和判断,这是形式逻辑四大基本规则之一,不可违反!
然后我们再看看如果随意替换翻译或翻唱的实际情况。
1) 把中文翻(唱)成英文,难度很大,这首翻(唱)的不错。 勉强过关,前后概念相同,但翻唱的语义不详,不是最佳表述,可以说这个翻唱含有翻译的意思。
2) 把中文翻译成英文,难度很大,这首翻(译)的不错。 完整的句子,正确
3) 把中文翻译成英文,难度很大,这首翻(唱)的不错 别扭,而且一般人对这里的翻唱二字也绝大多数会理解成同一歌词的翻译。如果按照沙滩的非翻译论,那么句法上是有逻辑硬伤的。
沙滩同学,听懂了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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