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笛:我想要情人
不想是假的,大概世上没哪个正常的男人不想要情人。妻子再好,也比不上完美无缺的梦中情人。再是国色天香,日久天长也就不新鲜了,何况可惜流年,忧愁风雨,树犹如此,何况佳人?
这说的当然是当年血气方刚的我,不是今天垂垂老矣的我。说来也怪,丧失了这种欲望之外,我非但不为自己的道德修养改善而欣慰,却有一种莫名的惆怅,一种丧失manhood的难言的懊丧。
所以,那“想”字其实是过去时,而怅惘恰是这时态变化引出来的。或许,具有能力和机会而终于没有作孽,可以构成人生的一种成就感?
不过,那想要而终于未要,其实并不是出于超人的自制,而是出于胆怯和顾虑。
想要情人,无非是两种原因,要么是性,要么是爱。男人没有爱也能有性,理想的情人,似乎就是那种“事如春梦了无痕”的露水姻缘,太阳出来了,什么都蒸发了,一切都如雾如烟,无牵无挂,互通有无,岂不痛快?
但若一方弄假成真,堕入爱河呢?如果是自己,岂不要痛苦一世?如果是对方,岂不要负疚终生?且不说无颜以对老妻,那甘苦共尝、相濡相煦的患难伴侣。
如果是爱,那就更麻烦。情人可不比老妻,可以直面相对,有意无意之间总免不了欺骗作戏成分,只把自己优秀的那面露出来。天长日久之后,对方发现了真相后又何以自处?就算不这样,万一对方厌倦了呢?或许因为客观原因无法再相处下去,那岂不是要断肠?
追欢逐乐,最后却深陷无从自拔的烦恼,那又何苦?欢乐从来不会在心灵中抛锚,痛苦才能在记忆中永驻。
所以,想爱而终于不敢爱,那代价太沉重,自我意识太强烈、太重感情、太怕丧失爱的人支付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