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回家,忘了拿信。吃过晚饭才想起来,匆忙出门奔到信箱前,天已经黑了。一不留神,脚在草地上一滑。不好!不是崴了脚腕子,是踩着了狗屎。
柞里谈不上是什么高尚住宅区,不过,也绝不是鱼龙混杂之地。如果有人嫌杂,那嫌的大概就是柞某,因为柞某是小区里仅有的几个非白人种之一,也是仅也的有几家草地收拾得不够勤快的人家之一。
不过,如果当真有人嫌弃的话,嫌弃的意图还隐藏得挺好。一早一晚在小区里散步的时候,碰见左邻右舍,一个个都堆下笑脸来喊一声“嗨”,或者问一声安,礼貌周全,勉强应付着的反倒是柞某。那倒不是因为柞某傲慢与偏见之深,深到以至于虽然寄人篱下,却敢于歧视强势群体的缘故。那只不过是因为柞某不怎么喜欢左邻右舍在那种时分大多携带在身边的“家庭成员”。
在“家庭成员”四个字上加上引号,因为其实是狗,不是人。称之为“家庭成员”,那是入境随俗,不得已、勉力而为之的结果。其实,柞某不喜欢的,与其说是狗,还不如说是狗主人的遛狗动机。什么动机?说穿了,“遛”只是个掩盖,真像是四个字:“拉屎撒尿”。
柞某虽然不能心甘情愿视狗为同宗,却绝无意否决狗的拉屎撒尿的权力。只是不明白:既视之为家庭成员,为什么不能像其他家庭成员一样,在家方便之后再出来遛,却偏要以邻为壑,把邻居的草地当施肥之所?
有人为之辩护,说:你没看见狗主人都跟在后面收拾吗?柞某不敢苟同。不少狗主人不过是伪君子,有目击证人在,收拾。没有,就装作没看见了。否则,柞某脚下的狗屎从何而来?此外,狗屎之外还有狗尿?怎么收拾?没听说过“覆水难收”这话?
洋人去中国,见国人随地吐痰,一个个憎恶不已,或公然斥责,或暗自诅咒,或笑称之为中国的国粹。如此这般指点别人,自己的“家庭成员”随地大小便呢?应当算什么?洋人的国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