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jimmy :博客“风波” |
| 送交者: jimmy 2010年01月26日12:42:24 于 [茗香茶语] 发送悄悄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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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客“风波” 在州立大学读大二的小女发来电邮,要我爲她作爲作业而写的近期某篇博客写些评语。而家长的评语,居然也是作业要求中的一部分。 我点击了她附上的链接后,一个让人眼球很不舒服的标题出现在屏幕上∶ “史蒂夫 亚伯斯与希特勒有哪些相同之処?” (注∶史蒂夫 亚伯斯 ˉ Steve Jobs ˉ 苹果电脑公司创办人之一,总裁) 我一边閲读,一边暗自埋怨∶选什麽题目不行,偏要搞些敏感人物,不伦不类的比较呢?她在这篇短文中,侧重分析了二者在紧紧抓住听蟹矫娴难菡h技巧。共同点是找到了,但是她显然忽略了将二者相提并论的不妥∶你是为“坏人”的长处説好话呢?还是通过与坏人比较而降低“好人”的形象呢?也许,这两者均不是笔者的本意。但是,言者无心,听者有意。閙不好,读者是很容易产生误会的。 果不其然,修同一门课的杰夫,不无怒气地留下了这样的评语∶ “你‘惊世骇俗’的杀手标题的轰动效应有了,但请考虑读者的心理感受。我从身心角度,无论如何也无法与希特勒产生正面的类比,联想。你写此博文时,显然不顾及理解某些读者的心情,这使我颇爲不悦。” 小女在回复中致歉,并辩解说,或许恶棍的某些技巧可以被好人借用,施用与正当事业呢。她承认自己的文章具有“触犯某些读者的可能”,并希望杰夫不会在这一问题上生气。 杰夫偏偏不买账,又一次评论说,不是什麽“触犯某些读者的可能”,而是实际上已有读者被冒犯;并由於小女在辩解中,仍然未能理解被冒犯者的心情而更加气愤。 这真有点不依不饶的意思了。既然我是下一个被邀作评的人,我很想为他们调解一下,改善一下气氛。我著重强调了拿史蒂夫 亚伯斯与希特勒做类比的不妥∶从文化,心理的角度,都涉嫌 在有意无意间泼了亚伯斯“脏水”。虽然,我作爲家长深知这绝不是笔者的本意,但是她应该引以爲戒,学习语言文化的深层心理结构和内容中微妙之処,避免此类的误会。 第二天,杰夫在看了我的评论後,又发表了最新感受。他对我表示感谢,说我的分析十分贴切完整地表达了他的心情。他还在这段评论中对小女说,对你个人亦无恩怨,且把这段纠纷看作是这门涉及博客写作的课程中的一个必要的学习过程。 好笑的是,杰夫还在评论後,附加了这样一句∶ 今天的课堂上,我没有故意给你“白眼”,使脸色给你看。只是在打篮球时,脸部被人狠狠撞了一下,一只眼怎麽也睁不太开的缘故,见谅。 小女也在其後的留言中,也对爹地说了感谢的话,表示要汲取教训,并希望杰夫的眼伤早日痊愈。 看来,这场小小的误会(或是争议)终于烟消云散了。大家各自学到了某些东西。偶然中,我发现小女的这篇博文在不经意间,其“知名度”打分已悄然升至100%,高踞此门名为《数码疆界》(Digital Frontiers)的课程上所有博文的榜首。下一次,我还希望她的博文能获有最高的点击率,引发最多的讨论,但是,靠的是生动有趣的内容和严谨的论证,而不是仅凴一个‘惊世骇俗’的杀手标题加上引起文化误会的不妥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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