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六子,侬对历史的理解还停留在胜则王侯败则寇的中世纪程度,带着这种眼光读史,侬当然是越读越昏。侬将六四学生比作李自成更是不通。
中国的正史,基本是讲权术的,剔除了那些冠冕堂皇的贴金,剩下的其实就是关于打天下和坐天下的密术通鉴。打天下也好,坐天下也好,都有一个前提,就是天下是帝王的私物,是要拥有的。治理天下,是为了坐稳天下,也就是不能从自家的口袋里飞出去,将一块肥肉掉到人家嘴里。
如果说历史有进步的话,那就是人类终于认识到,普天之下,不是任何一人一家的私物,不能拥有。自西方启蒙运动之后确定了人人平等,天赋人权,三权分立这些现代社会的基本原则,并在美国率先变为现实后,治理与拥有正式分离,治理国家本身变成了目的,而不再是坐稳江山或拥有江山的手段或工具。也因此,政府也与国家正式分离,政府变成了永恒临时的管理班子,随着首脑的任期完成即告解散。侬可以将这个道理理解成今天在中国很时髦的想建立现代企业的所谓产权和管理的分家。政府就是事先限定任期的为股东打工的职业管理班子。国家的主人,在西方先是有财产的纳税人,后来则变成了全体公民。
其实对于现代国家,侬也只要理解到这个程度就够了。像侬和其他爱党愚民所深恶痛绝骨子里怀疑的普选啊这些所谓民主的形式,其实还真的只是手段,不是最神圣的东西。而侬认为根本不存在的真正的纯粹的社会公正或一个正常人应该具备的良知,在判断六四镇压是政府的错上,也并不是必不可少的。
讲完这些,回到侬给大家的比方 ,即六四学生比作李自成,为什么不通,即很容易理解咧。最大的不可比,就是李自成是要夺明朝朱家的天下这一私器占为己有,乃强取豪夺也,当然就是寇。其要从寇转换成打江山的开国天子,按咱中国人的规矩,是要满足一个条件的,即只许胜,不许败。而李妄图夺人天下在先,不幸又败了,当然就只能是寇。至于其对中国历史进程的影响,则不是阿拉在这里讨论的。而学生作为国家的主人,对时事不满,顺应民意,向身为公仆的政府提出要求,是理所当然的,就好像公司的股东对公司营运不满,对为其打工的经理提出改变的要求一样,不是很名正言顺的嘛。岂有当被“斩尽杀绝”之理呢?你说“如果他们(学生)闹大了,估计其危害比李自成的不小”,这句话也因此就不通咧。“危害”?对谁的“危害”?阿拉怎么觉得侬的意思是对中国政府的“危害”。难道阿拉对侬理解错了吗?
当然,本人以上讲的这些道理,有一个弱点,就是其前提是建立在中共政府是为中国人民办事情的,不是人民的主人,而是人民的公仆。关于中国人民是中国国家的主人,阿拉可不是从西方学来的。本人从小读的教科书里,都是这么说的。嘿嘿,中国人民已经站起来六十年了嘛,正好一个甲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