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想让文字随着情绪开始,所以我没有打开word文档。
其实是个很简单很boring的故事,连我自己都想不通的bo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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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大信从第一次看到我就对我一见钟情了。
在一个酒会上,reception,我进去跟熟人打了招呼,扔下包就去拿吃的。饿坏了。
我端着一个白盘子,朝葡萄走去。
然后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就回头朝左后方看。大信端着盘子傻傻地站在那里。
我转回去,手伸向葡萄。然后我有下意识地回头看看,那个男人还站在那里。我觉得他有点傻,他意识到我回头看了他两次。突然脸就涨红了。一扭头,走了。
我当时,我应该说,心里有点虚荣的得意。不过一闪即逝,因为我的葡萄当时对我更重要。
然后我坐下来。过了一会儿,大信走过来,坐在桌子对面,跟我的朋友讲话。然后他跟我讲话,他说他叫大信。
我没有觉得意外。
其实我现在说的,是在我脑里回想了千百遍的内容。也许我在回放胶片的时候,已经做过了剪辑,至少我曾经想过如果能再来一次,我一定要在走进ball room的时候背挺得更直,态度更矜持,姿态更优雅。其实,(一笑),那些都不重要。
我其实希望,如果再来一遍,我一定要把当时注视大信的时间改得更长,由一秒钟改为三秒钟,或者眼睛里加点揶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