芫荽也叫香菜,又称胡荽,最初应该是由异域传入中土的。我国大部分地区都喜欢用它作为餐桌上的调味或增色点缀。犹记早年到西安出差,一干人进得一家羊肉泡馍店,片刻功夫,店伙计就把几大碗热气腾腾的用羊杂碎熬的汤端了上来。汤近乎白色,味醇厚而绵长,泼上红得热烈的熟油辣子,再加上一大把切得细细的芫荽,学着当地食客那样,把泡馍(其实就是南方人叫的的锅盔)掰扯成拇指盖大小的团块,浸泡在那汤里,然后把这一大碗色香味俱全的大杂烩唏哩呼噜趁热喝下去,于是全身上下每一个毛孔就都洋溢着幸福与餍足了。而羊肉泡馍里的芫荽,虽不至于说是画龙点睛之笔,但我以为如果没有它,到底算不得完美的。
对芫荽的态度却趋于两级。喜欢它的是真的喜欢,虽然不会痴迷到“一日不可无此君”的地步,但物质匮乏的年代,我还真见过用一碗切碎了的芫荽泡上酱油就可以咽下两大碗干饭的。而厌恶它的,就连闻到芫荽味也会犯恶心,避之唯恐不及。被称作“最后一位纯粹文人”兼美食家的汪曾祺就曾经极不喜欢芫荽,不过他给出的理由也很匪夷所思:嫌芫荽有臭虫味!不知道他这个类比是怎样得出的。
芫荽亦入药,医书上说它功可发汗透疹,消食下气。不过经方中从未见它的踪迹,大抵只是民间的用法,与它在菜品种的地位一样,到底未能登堂入室。
而既然是点缀,芫荽的用量就不可滥俗,否则喧宾夺主,就大失用芫荽的旨趣了。去年回成都,和朋友在食肆吃这几年很流行的烤鱼。本来在烤鱼上加七八枝青翠的芫荽是这道菜的标准配置,但那厨子不知哪根筋搭错,竟然密密匝匝地摆了一层,让人难免不生孔夫子恶紫夺朱之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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