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会是坏人。这点我有100%把握。我没那么笨,坏人第一眼看不出来第二眼还看不出来呀?
其实我也不知道他那些诙谐的言语是不是就一定代表不真诚,只是当他对我说的每句话都微笑着附和,我就开始有点怀疑他的真诚。
也许我多心了呢?但我真的到了该认真谨慎对待我遇到的每一个还算靠得上谱的男孩的年龄了。毕竟这种男孩也不多,我时间也不多。
哎,女人真是,本科刚毕业时什么都多,时间也多感情也多,转眼之间就变得很紧张了。
说说我约会后我们同事的态度吧。
我一进办公室他们就围着问我how's your date。问得最多的问题是有没有搞清楚他赚多少钱一个月。我不胜其烦,说我怎么知道,不能上来就问人家“你赚多少”吧。他们说,你可以绕着圈子问出来,比如他干这行多久了,我们能大概给你算出来。我说这我也没问,你们别那么实际好不好。
还有那个约会前为我忙碌陪我买衣的女孩,比较年轻,23,人也比较纯一点,工作也非常努力,她没太问钱的事,她的第一个comment就是:“嗯,他的工作非常有意思,你可以问问他工作上用不用BS模型。”
另外有一个上海女孩,听说他是PRC(PRC就是除港台的中国人),立刻就说“我对PRC不感兴趣”。旁边一个美籍华人女孩就说她“那你自己还是PRC 呢”。她也不脸红,继续说:“我讨厌中国人有口音!”她说的是中国人讲英语有口音。我也有病,也许是在这个环境中已经习惯了,不但没有扇她两个耳光的冲动,竟然还跟她说:“他没有口音。”
就这样,众同事热情关心了半天,没有一个人问我对方个性怎样,你们感情怎样。
我们这些同事真是实际,有时候让我都无言以对。
有一次我给她们讲王安忆的小说长恨歌。我知道她们只认得钱,文艺细胞等于零,跟她们讲小说是对牛弹琴。但我当时读完特别感动,有古人说的三日不知肉味的感觉,就没忍住还是给她们讲了。
讲完后,我说,现在关锦鹏要把这本小说拍成电影,与原书作者王安忆在应该突出女主人公王琦瑶一生中三个男人中哪一个上发生了分歧,我问她们“如果是你,你选哪一个?”有一个与我年龄相仿的女孩立即说:“我选第一个。”我一时感到非常欣慰,因为我也是被王与李主任缠绵的感情弄得肝肠寸断,就问:“为什么选他?”结果这个女同事说:“Because he gives me gold.”(长恨歌中有一个情节是李主任出事前,给王琦瑶留了一盒金条,让她下辈子有个依靠。)我说:“你可以因为一个男人多金而爱他(我想王琦瑶也是这样),但你不能因为一个男人给你金子爱他。”这帮白痴女同事就一齐冲我大笑说: “有什么区别?”有几个还大叫道:“如果他有钱不给我,有什么用?”
有一次我们一群女同事聚在一堆,我凑过去,原来她们在讲钻戒的事,她们有一条不成文的规矩,订婚钻戒必须是未婚夫两个月的工资,还叮嘱我是税前。所以我们公司的女同事甚至包括秘书行政在内订婚以后,50米以外就看到手上的钻石在阳光下闪,都是两克拉以上的。只有我觉得这种虚荣真是浪费前,还不如买辆车呢
接着说。
说说managing the pace。
我总觉得男孩子在恋爱中不善于平衡脚步,让感情细水长流。一般来说,他们刚遇到一个女孩子的时候心情比较激动,感情和比较丰富,到后来感情就枯竭了,越是一开始感情激烈的男孩子越不容易持久。这就需要女孩子来掌控恋情发展的速度,这就叫 managing the pace。天啊,我的理论和心计还不少,这都是因为经历了失败,长大了,年轻时哪懂这个啊。
上周六约会结束时他很激动,说能不能周日加完班一起吃饭,我说不了,今天玩得太晚,你周日早点休息。我说的也是实话,我们周六几乎玩了个通宵,他周日一早就加班,接下来又是长长的一周,我基本上也是这个情况,但我比他上班晚,他7点以前就到办公室,工作性质使然。周日晚上,他给我打了两次电话,我都没接,周一晚上(就是昨天),他11:30发短信说“Miss you”,我回了一个:“Go to bed!”其实我也有点想他,但我不能给他火上浇油,我要 managing the pace嘛。
关于这个managing the pace应不应该,同事们又争论上了。一个男孩说,没必要,这一套对小孩子还行,但你们都是成人了,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另外一个30多岁还单身的女孩就说,有必要,你们男人都象狗一样,管不住自己。那个23岁有个30岁男朋友的女孩就笑了,说,是他们不想管住自己。
谈恋爱真是一件斗智斗勇的事啊!
刚才下楼搞了个cheese cake来吃,饿了。
想想我可怜的新男朋友,今天也不知吃什么了。他们工作的性质是中午不能休息,否则会有经济损失(怎么有点象开的士的),他一般是冲到楼下去买个干巴巴的Sandwich吃。晚上不知道他怎么吃,估计也是对付着了事。
我不得不承认,他比我敬业,也没我娇气。我不能吃快餐、大排档和delivery,否则就会拉肚子,也不能去火车站等人多的地方,也不能睡不干净或被子不软的床,也不能逛那种便宜的商场。我觉得我可能有什么病。他却什么都不在乎,好的歹的他根本吃不出区别来。对于工作上的辛苦,他也举重若轻,好像已经习惯了,我说他工作太累的时候,他象听到了什么新的理论一样。我都有点心疼(刚开始好就心疼人家,有点不要脸)。他说他小时候家里穷,只能吃红薯,所以习惯了。我觉得他小时候的经历以及后来的努力和漂泊没有给他的心灵增添太多阴暗的东西,他并没有变得自私,也没有变得骄横,也没有磨灭他的幽默感让他变得 boring。唯一的解释是:他可能有一种天生的“硬汉”性格,让他能承受压力而不变形。就是这一点,让我觉得挺喜欢他的。
谦逊、坚强、自信,这是我最看重的男人的性格,比世俗定义的成功要重要一百倍
昨天不打算讲了,因为事情的进展让我百绪交集,不知从何说起,心情又很差。现在稍稍有些头绪了。但只打算讲个梗概,算是对大家有交待。
不知道怎样和斑竹哥哥联系,别给我发精华呀什么的。
一言以蔽之,我找错人了。套用乱世佳人的话,he's not a marrying man。这和我的计划大相径庭,我只好重新找个了。
听起来很简单,但实际没那么简单。我承认还是挺喜欢他的。他也喜欢我。所以我们没能一下子断开。我倒是想断,他不愿意。我就心软了。好笑的就是先前我在这里大谈managing pace,现在我感觉我被别人manage了。
关系虽然还存在,但我几乎不抱希望了。我似乎已经看到故事的长短和结局:我们会在很短的时间内结束。当然,有时候还会有希望在我脑中一闪而过,大多来自大学时念的小说:白瑞德也和郝斯佳说他不是一个marrying man,但郝斯佳不也改变他了吗?王朔的《一半是火焰一半是海水〉里那个男流氓不也说他不能为哪个女人停留,但他不还是爱上了女主人公吗?我知道这种想法是愚蠢的,也是要付出代价的,所以尽量不这么想。
我的要好的女同事说(因为沮丧,我已经不在办公室扇我的故事了,只和个别要好的同事说),我不应该再见他了,以免不可自拔。我说,他说他的感情已经耗尽了,但我不也只剩下3%的感情了吗(见前面的贴子),谁怕谁。
呵呵,我们成了王家卫的《阿飞正传〉里的关系:阿飞和他母亲的较量,就是谁比谁更care less。
我先讲讲我对他为什么会成为现在这样一个不负责任的男人的分析。起因是初恋时候的畸形感情。这个故事他和我讲过,但我不打算在这里讲因为是别人的隐私。年轻时候留下的感情阴影和报复心理,有加上后来他的确比较优秀,有大把女孩供他选择,使得他不但生活腐败,而且对女人的态度也逐渐轻蔑和愤世疾俗起来。
刚开始(前天晚上)发现这一点的时候,我对他特别气愤,先是当面和他吵了一晚,昨天中午和我要好的同事去吃饭的时候,我一直在大声骂他,已经不叫他的名字了,而是用轻蔑的口气叫他的工种。
现在想想,也可以理解。每个人有选择自己生活方式的权利。不结婚其实可以让生活更真实。想想许多结了婚的男人,明明已经不爱自己妻子了,还要守着这个婚姻,难道这就是我们应该追求的生活方式吗?我要是个男孩子,我也不结婚。自由。反正到老了也还能找18岁的小姑娘。可惜我是个女孩,等我老了,就算个人再成功,财富再多,也不会有男人真心爱我了。
不禁感叹优秀的男人和优秀的女人的区别。优秀的女人比优秀的男人价值低多了,简直不可用同一个估值模型。事业上的投入对女人的回报是很小很小的,随着事业的成功,这种回报成了minimum,甚至成了negative return,即事业越成功,你越不值钱了。指的不光是男女关系方面,而是整个社会对你的认同。试想一个满脸皱纹的女人抱着一堆钱,她拥有的恐怕还是对自己贫穷的青春的美好回忆。再想象一个满脸皱纹的男人抱着一堆钱,简直就是默多克、杨振宁啊。
昨天他下班见到我时一副沮丧的样子,第一句话就说他班上made a mistake,因为到了下午七点多时他实在累了(我们前天晚上吵了一晚谁都没睡觉,就分头直接去上班了)。后来他说,我明天上班再也不能犯错了,会被炒的。我说,没关系,炒了我养你,我一定努力地赚钱,你想买什么都行。他可能有一点感动,突然说了句:“我们不结婚能要小孩吗?”我还没来得及甜蜜,他就又醒过来,想起他的原则,说:“我什么也没说啊!”
我这样子是不是有点可怜啊?但我真不会因为一个男人的金钱和地位而喜欢他,我想我喜欢过的每一个男人,真正的原因只是日常生活中那平凡的一点,就象电梯门开时脚尖的那一点。
我想我是喜欢他的,虽然已不是年轻时不顾一切的那种喜欢。
我喜欢他精力旺盛,做事投入;喜欢他生活中干净利索,却又细致入微。他的性格和我很互补:他坚强,不象我娇气;他没文化,不象我思绪繁杂。他是在用身体体会生活,不象我多数时候是在思考生活。
说到这里插说一些花絮:我在公司经常抱怨脑子记不住东西,说我的memory has run out。有一次我和同事们中午在饭店吃沙拉自助,我突然问了个有关诗歌的问题,有个同事就大笑说,你知道你为什么记忆用尽了吗?因为你储了好多没用的东西。
是啊,生活不是思考出来的。浮士德放弃了在书房的思考,抛弃了自己的灵魂,用身体和实践尽情地去经历生活。他在我眼前晃来晃去的时候,我就仿佛看到了一个浮士德。问他知不知道浮士德,他摇头。
我的前一个男朋友,是一个牛津毕业的英国男孩,有着典型的牛津男孩的丰富知识和复杂思想,所以他是和我谈得最来的人,我们经常在一起谈虚无飘渺的东西一谈就一天。有一次我们开车去英格兰北部的湖区玩,我突然让他给我讲欧洲宗教派别的起源和发展,这不是一个一班学问的年轻人可以讲得清楚的,可他一开口就讲得特别细,我们绕着一个挺大的湖走了两圈他才开了个头。呵呵。他是我处得最长的男朋友,但却是最不让我激动的男朋友,也是对我影响最小的男朋友。因为相似,我们就变成了一个人;因为相似,我们就成了好朋友的那种关系,不像男人和女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