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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入境攜物 限額課稅
送交者: 老北太平莊 2005年07月12日15:50:35 於 [茗香茶語] 發送悄悄話

大陸入境攜物 限額課稅
旅美華人抱怨 標準過低


【本報記者曹健紐約報導】中國大陸海關總署7月起對從大陸機場入境的旅客實行新的申報制度,在大陸境外購買物品超過五千元人民幣(約620美元),須依據商品價值徵稅。這一新政策讓旅美華人議論,認為限額過低,不切實際。
根據大陸海關的解釋,對入境物品設限徵稅是為加強取締走私活動,同時與國際出入境慣例接軌。但紐約旅遊業者認為,以大陸遊客的旺盛購買力,幾乎人人都超出此限額。

從7月1日起,經大陸機場出入境的旅客,包括港澳人士,都要填寫新的出入境申報單,詳細列明物品價值,以及所攜帶的現金數目。旅客如攜帶價值六千元人民幣的物品進入大陸,其中一千元的物品便要課稅。珠寶、藥物、食品及鞋靴等的稅率為10%,電器、手錶、化妝品、服裝的稅率為20%,酒稅高達50%。新規定有別於過去只就其中一件物品課稅的做法。

專門接待大陸旅行團的紐約旅行社業者劉先生11日表示,近日在美瘋狂購物的大陸遊客明顯減少,主要是擔心回大陸時要被海關徵稅。即使仍有意在美購買商品的大陸遊客,也央求導遊協助向商家索取不實購物發票,蓄意低報價值,應付大陸海關。

許多旅美大陸的人士認為,五千元人民幣換算成美元才六百元左右,限額實在太低,一台數位照相機幾乎就會超出限額。通常很多大陸遊客、留學生、僑胞自美回大陸,都攜帶一些電子產品贈送親友或自用。

申報新規和限額對旅美華人赴大陸帶來的困擾,不僅在於新購買的商品,也包括自己使用的舊物,例如自用的手提電腦、手機、iPod、隨身聽等。大多數的人都不會保留購物收據或將其隨身攜帶,入境時如果依照大陸海關的統一完稅價格標準徵稅,就太不合算了。

紐約丕士大學的大陸留學生廖湘表示,她為即將回大陸的雙親買了數位照相機和攝像機,價值逾一千美元,現在不知能否順利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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