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好像碰瓷成了流行语,在茶馆也经常有人使用。设想如下的场景:网友A发个贴,
网友B跟贴。如果B是A喜欢的网友,自然酒逢知己千杯少,相谈甚欢不在话下。如果B是
A不喜欢的网友,A就说:"这就是碰瓷,大家看懂了吗?",或者直斥对方:"你少跟我碰瓷",
这显然就是话不投机半句多了。在这里,"碰瓷"好像成了"套近乎"的代名词。
其实A把碰瓷理解错了。
“碰瓷”来自北京方言,也是古玩界行话。古董摊贩有意摆放易碎瓷器,专等他人疏失磕碰,
借机讹诈。所以碰瓷又俗称敲竹杠,完全没有套近乎的意思。
以前见过一个报道,说在北戴河海滨自由市场上摆放着某些贝壳饰品,游人手触即坏,遭
摊贩群起而攻之,投诉无门,只得高价买下了事。
可见碰瓷的基本含义是利用或制造他人犯错的时机,直接讹诈,或假手于执法者(版主)
间接获利(排挤网友)。
最有名的碰瓷发生在2007年的南京彭宇案。
2006年的一天,老太徐寿兰在公交站台摔倒骨折,随后指认彭宇将其撞倒,索赔13万元。
彭宇表示无辜,说自己看到一位老太跌倒在地,赶忙去扶她,后来大家一起送她到医院。
南京鼓楼区法院一审判定双方均无过错,按照公平原则,彭宇付徐老太损失的40%,近4万
6千元。判决一出,舆论大哗。许多人相信彭宇做好事被冤枉,指斥徐老太恩将仇报。许多
人连篇累牍地分析判决书的错误,甚至认为彭宇案的判决“促成了道德滑坡”,产生巨大的
负面效应,“让人们再也不敢去扶摔倒的老太太了”。因此,彭宇案的意义远超事实真相和证
据运用的层面,演化为对司法的怀疑,对法律逻辑的不屑,进而升格为应否弘扬见义勇为的
道德论战。
明白了碰瓷的含义后,再回到本文开头网友A和B的场景。如果非要说有碰瓷的话,无疑A
才是碰瓷者(徐老太的角色),而B是被碰瓷的 (彭宇的角色)。如果A大叫被非礼了,
B也完全可以大叫被碰瓷了。
最后说明一点:A和B的场景完全是虚构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