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后来我才知道,那时理查德说“没有确定”,并不是他真没有确定。他早已肯定地知道自己是同性恋者。只是,他还没有确定到底应该对大家透露多少。那天晚上,他比较坦诚地向大家谈论他的性别取向问题,尽管对我们大家来说似乎都是稀松平常,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对他来说却已经是非同小可地向前迈了一大步,尽管没有迈到底,但毕竟是跨出了第一步。
是在那个夏天,理查德第一次面对自己长久以来的秘密。为了他这个秘密,他去看了多年的心理医生,并且长期服用控制情绪的药物。他时常不能控制自己的沮丧,尤其不能消除不被别人接受的焦虑。此外,他还时时有着怨天尤人,“为什么偏偏是我与别人不同?为什么命运偏偏对我不公平?”这类的愤慨。他还很坦白地告诉我,在一开始,他不喜欢我,是因为嫉妒我。因为我有感情很好的男友,有健康的性格、正常的生活,因为我和大多数人一样,是“正常”的,而因此不必时时刻刻担心别人的歧视和敌意,不会担心和害怕自己的秘密会被别人识破。
我非常惊讶。看来,我又一次地过于天真了。我原来总是觉得,在美国,对同性恋者的歧视,就像对黑人的歧视一样,是很久以前的事,或者只发生在文化风气还不那么开放的地区和国家(比如美国南部,或者中东一些国家),而不会存在于美国东北部,耶鲁大学这种开放的地方。耶鲁不是有很活跃的“同性恋协会”吗?前一段时间不是还差点成立一个“同性恋研究”的新系吗?就在我读大二的这一年,一个同性恋者在风气十分保守的北达科他州被几个仇视同性恋的年轻人殴打致死,我和我的同学们不是还义愤填膺,一起签了一张请愿书要求依法严惩这种罪行吗?在对待同性恋的看法上,我和耶鲁的大部分自由派的意见相同,自认对他们没有任何偏见。我不觉得同性恋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或是他们有任何变态。我相信性别的取向是天生的,无法在后天矫正,而且一个人的性别取向是他自己的私事,别人没有权利去干预,更不该因此对他们歧视。
当然,这些都是理论上的大道理,我其实对同性恋者以及他们的文化并不十分了解,也和他们很少接触。我在耶鲁的朋友们都是异性恋者,唯一一个和我交往较深的同性恋者,是我读高中时,在一个全国性的特路莱德读书夏令营时结识的一个男孩子大卫。他长得英俊魁梧,我在了解到他是同性恋的时候,唉,着实惋惜了一阵。仅此而已。因此,对同性恋者他们到底有什么苦衷,我一无所知。
这些,都是我在认识理查德之后才发觉的。我越深入地了解理查德,越感到我最初的想法太过简单。同性恋者们在耶鲁的处境,他们面对的问题,以及他们与耶鲁异性恋社会之间的隔阂,仅仅用“歧视”二字来概括,一方面太笼统,另一方面对社会也不完全公平。其实情况比我想象的要复杂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