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前人詩文,不時會看到帶“十年”這個詞的句子。譬如“十年生死兩茫茫”、“十年舊夢無尋處”等等。這些句子裡的“十年”未必都是對時間的準確表述,也可能只是一個大約的估算。我覺得最能帶來直觀感受的是“十年人事幾番新”這一句。試想一下,十年間個人身邊的人和事,生老病死、家道興衰乃至市局變遷,不管與本人有沒有直接關連,總歸感受得到。
10 月 9 日 ,“中國國家發展改革委”周五發布的《中國 2021 年版市場准入負面清單:非公有資本不得從事新聞採編播發業務》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引起人們回想 2010 年 1 月 4 日,國家新聞出版總署下發的《關於進一步推動新聞出版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這兩份文件最大的差別在於十年前的《指導意見》明確指出:
引導和規範非公有資本有序進入新聞出版產業,解放和發展新興文化生產力。引導和規範個體、私營資本投資組建的非公有制文化企業以內容提供、項目合作、作為國有出版企業一個部門等方式,有序參與科技、財經、教輔、音樂藝術、少兒讀物等專業圖書出版活動。並且支持各種所有制的新聞出版企業到境外投資興辦實體。
而最新的“負面清單”則是點明“非公有資本禁止違規開展新聞傳媒相關業務”。按照常人的理解,既然說到“禁止違規”,那麼有沒有“允許守規開展新聞傳媒相關業務”的可能性呢?答案是:沒有!只要是“非公有資本”,一律禁止從事“新聞傳媒相關業務”。看看這份所謂的“徵求意見”就完全明了:
1、非公有資本不得從事新聞採編播發業務。
2、非公有資本不得投資設立和經營新聞機構,包括但不限於通訊社、報刊出版單位、廣播電視播出機構、廣播電視站以及互聯網新聞信息採編發布服務機構等。
3、非公有資本不得經營新聞機構的版面、頻率、頻道、欄目、公眾賬號等。
4、非公有資本不得從事涉及政治、經濟、軍事、外交,重大社會、文化、科技、衛生、教育、體育以及其他關係政治方向、輿論導向和價值取向等活動、事件的實況直播業務。
5、非公有資本不得引進境外主體發布的新聞。
6、非公有資本不得舉辦新聞輿論領域論壇峰會和評獎評選活動。
全方位、無死角覆蓋,只要是“非公有資本”,上面所列出來的事都不能做。換言之,媒體不僅要姓“黨”,還只能吃官飯。至於吃的是乾飯還是稀飯,當然由官家說了算。可以預見的是,這份所謂的“徵求意見”稿若“一致通過”(這是大概率事件),將來的報刊雜誌可以大幅度減少採編人員,新聞以“兩報一刊”文章及“新華社”通稿為主,其它版面選發各地“宣傳部”審核過的“通訊員專稿”。最重要的是,每份報刊雜誌都要有足夠的版面刊發廣大讀者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心得體會,還要有足夠的版面,反映社會上通過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噴涌的正能量人和事。
有人問,那些原先在“非公有資本”新聞傳媒相關業務的從業員大量下崗怎麼辦?好辦!“農村是年輕人就業沃土”,到農村去,到邊疆去!到祖國最需要的地方去!“要傳承好塞罕壩精神,深刻理解和落實生態文明理念,再接再厲、二次創業,在實現第二個百年奮鬥目標新征程上再建功立業”。
還有人問,報刊雜誌沒有了投資理財指南、娛樂圈八卦、遊戲攻略、化妝美服之類欄目會不會影響銷路?這也好解決,鼓勵所有“公有資本”或“非公有資本”的企業、機構訂閱一定數量的報刊雜誌,訂閱的數量將與企業的各項社會公益事業績效直接掛鈎。民間報攤零售則可以考慮“買報送叉燒飯、上海粢飯糰、麻辣燙或其它廣大市民喜愛的吃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