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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张顺爱:贺绍强,你没有权利做父亲
送交者: 超脱不了 2007年02月28日15:02:18 于 [茗香茶语] 发送悄悄话

本来是想超脱的,可就是超脱不了。
看了张顺爱的文章,觉得题目错也。贺绍强是男人,就有权利做父亲。(这与他是不是一个合格的父亲是两码事。)
有人在说“贺梅案赢家是美国的华人”,我实在看不出,除了贺是华人外,这个案子的输赢与华人这个民族有什么关系。倒是看到有丢华人人的地方。有几个华人父母能够那样对自己的孩子的?我想大概贺是唯一的吧。案子也许赢了,但信誉,脸面输了。
其实,我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经济原因,贺把女儿送出,拒收,再夺。如果如此,怎么解释还要再生2个,来加重经济负担?如果骗没在美国生活过的人,也许还可以。
贺是一个聪明人,也是一个自私的人。妻子孩子都是工具而已。
我不知道除了爱外,还怎么来解释贝克家的做法(我不否认贺对自己的女儿也有爱。但对一个没血缘关系的人的爱,能够做到象贝克的人不多。我自己做不到,我想贺也做不到吧)。
说道罗的亲生母亲的权利,当初是谁葬送了她的母亲权?恰恰不能说是贝克家吧?
有人问:小贺梅跟自己骨肉分离所造成的心里和生理伤害将影响她的一生, 这个帐怎么算?我看这只算到贝克头上也不合适吧?应该大部分算到贺自己头上吧。
对了,贺为什么不把女儿送回中国让自己的亲戚去养?另外,不知道贺给过贝克家多少抚养费?生活费?医疗费?教育费?......
其实贺自己心里最明白的东西,最不能对大家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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