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网络和现实的一些看法 |
| 送交者: 唯一 2007年05月28日10:02:19 于 [茗香茶语] 发送悄悄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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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小时候看电影,经常看到这样的逻辑,就是“好人有好报,坏人有坏报”。不过,在现实生活中,似乎全不是那么回事,很多时候坏人得逞,好人吃亏,而且还是吃的哑巴亏。 比如说吧,网上有个人(男或女)出来控诉配偶或公婆虐待,不少人报以同情,安慰。不过肯定会有“明眼人”跳出来说“不要听一面之词,希望看到那一方出来说话”,言下之意说这人受虐待也许是自找的。 这类明眼人不光网络上有,在各个国家,各个社会,各色人等中都有,这种行为叫做blame the victim.比如一个美女告球星强奸,大家会说:哈,她自己送上门去的么。活该么! 这样的思维方式的结果是:罪犯不为自己的罪行负责,而从受害者身上去找理由。如果整个社会都以这种思维方式来看问题,后果很严重。不看终极行为,而是找行为的理由,只会导致罪犯更猖獗,更理直气壮。 有人说网上看人不准,我倒觉得正相反。网上的人有很多时候,因为有屏幕遮盖,而敢于暴露自己最黑暗的一面,这一面,平时在面对面的生活中是绝对不会被看到的,好比上厕所时的行为。 在网上骂人的人,就是在自己的CUBIC里面上厕所。这类人的心理是这样的:你说你自己很有肚量么?哈,我偏要骂你的娘,看你恼不恼?恼了,说明你的肚量是假的;不恼?你怎么被人骂娘还不恼!肯定是装的,很虚伪么。既然这样,我骂你是应该的。 这也是一种为自己的行为找理由的做法,我骂你,不是我的错,而是你的错。 也许说现代人的思维进步了,好人坏人的界限越来越模糊,好人也可以是坏人,坏人也会是好人。现在电影中也经常看到类似的故事,比如有一瞬间人情味的杀人犯。 我总觉得,好与坏的基本准则是不应该变的。有人情味的杀人犯不能算是好人,只能说还不是野兽。 在网上骂人娘的,不管你什么理由,难道小时候你妈没告诉你骂人不好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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