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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妻制并不意味着必须有多个配偶。摩门教曾规定男人必须
有多于一个妻子,这是上天堂的一个先决条件。(这一教义后
来被废除,今天只在一些流派中奉行)。这就走向另外一个极端。
在中国实行多妻制的各时期,绝大多数的婚姻家庭是一夫一妻
的。
在允许多妻的时候,绝大多数人却选择了一妻。虽然这么做的原
因很多,每人的原因也各不同,但可以肯定这种抉择是理性的心甘
情愿的,而不是法律上被迫的。 有很多人并不觉得多妻是一种
好的生活方式,所以自然的寻找也认同一夫一妻的配偶,共建两人
世界。 还又很多人有多妻的愿望,但是没有多妻的条件,自己的
能力,社会地位和经济实力不够支持多妻家庭,也只好安于营建
一夫一妻的生活。如果不安心,因为有正常的途径去实现愿望,他
们首先会发奋努力去改变自己的现状。他们此时的配偶也应该知道
自己老公的远大志向,说不定还会和丈夫共同奋斗共建美好家园。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是假设存在合情合理之道的。如果没有合情合理
之道的存在,虽然有君子固穷的教诲,但很多人回会小人斯滥了。
现在中国的二三问题就是小人斯滥矣的表象。小人有小人的错误,
但社会不提供合情合理之道让人取之有道,也是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的。恢复多妻制,就是消除小人穷斯滥的借口。
当然,就是有明摆着的阳关大道,也会有人更愿意走歪门邪道的。
也就是说,即使恢复了多妻的制度,也还会有人热衷于偷鸡摸狗
的勾当的。对这样的少数群体,国家就只能靠严刑厉法对其进行
规范和惩治。这就是为什么在恢复多妻制的同时,还必须恢复
通奸罪。
(太忙,待续)
(
本文旨在理论探讨中国恢复多妻制以解决二三问题的方法,
无意鼓吹多妻制。切记多妻在欧美中国属非法行为。读
者如果违法乱纪,笔着概不承担任何责任。特此申明。
)
(文中很多理论论述中的多妻两字可以替换成多配偶三字,
笔者没有意见。由于历史上,多妻是多配偶制的主要表现
形式,为了论述方便,笔者只用多妻制一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