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三大教,雖然經常互相爭得血流成河,卻有個共通點,就是都相信有且僅有一個上帝。如果我們只停留在這抽象的層次,那麼這‘上帝’與我們老祖宗的‘道’沒啥不同。而東西方宗教之所以在過去這兩千年裡走了不同的路,是因為‘上帝’在西方被賦與了很具體的三大含義:
A,上帝是造物主;
B,上帝愛人類;
C,上帝是最公道最主持正義的。
在與西方基督徒討論上帝時,發覺他們往往把這三大含義混而為一,隱隱地認為由A可推導出B而由A和B可推導出C。問他們為甚麼如此?他們就會以父母與兒女的關係來類比:‘上帝之造人,如父母之生兒女;於是上帝愛人,如父母之愛兒女;於是上帝主持人間的公道,如父母之主持眾兒女間的公道。’
很明顯地,A並不一定推導出B,A和B也不一定推導出C。對這三大含義,基督徒或者就老實地承認它們是邏輯上互相獨立的假設,或者就用‘父母與兒女’這種自身體驗來類比。承認它們是邏輯上互相獨立的假設,對於一個宗教來說,不是好事,因為假設越多,那宗教的可信度越低。而用‘父母與兒女’這種自身體驗來類比,則方便得多,因為這是每個人都有的體驗。
但是到了現在這互聯網時代,這個類比就越來越不通了。為甚麼?因為人們有了另外一個很切身的自身體驗,迥異於‘父母與兒女’。這一新體驗,就是一個網站的版主與它的網民的關係。如果把上列的上帝三大含義類推到版主上,我們有:
A': 版主對網民的ID有生殺予奪的權力;
B': 版主愛網民;
C': 版主主持網站的公道和正義。
以上的A'是當然的事實。而B'和C'卻是荒謬絕倫。明眼的網客都知道,版主的目的是要旺壇,為了旺壇,要時而煽風點火,時而裝小服低,時而寵着一夥罵客以激出回帖並引誘潛水者加入戰團;當然,也時而表現出良心發現,主持一下公道。
所以,從互聯網這新體驗中,人們不難把A',B',和C'分開。從此而類比到宗教,把A(上帝是造物主),B(上帝愛人類),C(上帝是最公道最主持正義的)各自分開,就越來越自然了。
所以,可以大膽地預測,隨着染上互聯網的癮君子的增多,會有越來越多的教徒,只相信《創世紀》裡的神話(假設A),而不相信上帝愛或關心他們(假設B),更不相信上帝在主持正義(假設C)。於是,他們的信仰失去了倫理道德的成分,也就不成為宗教了。
當然,在過渡期內,仍會有不少的信徒會把A,B,C一股腦兒地照單全收,在困頓的時候,仰天大喊‘上帝啊,為啥好人要遭殃呢’,就象時不時有一兩個網民跳出來質問版主‘為啥不主持公道’那樣滑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