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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到美国,四个穷学生住在一起。经过讨论,大家一致决定,学会开车是第一头等大事。于是四人合资600美元,买了一辆N手车,登记和牌子挂这其中一人名下。保险也上了,学车证也考到手,一切就绪,就开始练车。
练车最大的难题是要找有驾照的人陪练(法律规定),其次是四个人怎么轮练。最大的难题结果最好解决,倒不是同胞们中热心人很多,因为大家觉得没有太多必要,不就开车么,自己互相陪练就可以了。轮练倒成问题,因为谁都想多练,但谁的时间都不多。
其中一哥们X自告奋勇他愿意夜练, 反正他每天回来很晚,一般12点左右。其他三人当然没有意见,但是这么晚陪练的不干。这哥们也不在乎,因为后半夜路上人没有,车也不多。
一天晚上,他按惯例出车。其他三人看完电视(那时候的电视,一过午夜,比现在的要腐败不少。嘿嘿),洗洗就睡下。睡前,大家还纳闷,这X怎么还没有回来,丫是不是准备跑通宵了?
大伙正迷胡的睡着。电话响了起来,大家也没理;停了后又响。其中一人Y骂骂咧咧的起来,“叉,这是谁,后半野还打电话闹人”。一接,Y先是愣在那里半响,然后笑骂道:“你小子完蛋了吧!”其他两人赶紧起来问怎么回事。原来,电话是X打来的,从监狱里:他不仅被逮起来,关起来,还面对多项指控,其中一项是盗车。
原来,他开车出了院子,穿过小道,上了45迈限速的大路,正准备加大马力,高高兴兴的好好溜一溜。一辆车从后面贴了上了,一时警灯闪烁,是警察。X 心里凉了半节。只好老老实实把车停在路旁。
警察的手电照在X的脸上,问道:知道为什么让你停车吗?
“我。。。不知道。”X心理嘀咕,警察怎么可能看出自己没有驾照?难道自己开的太瘘了?
“你的车灯没有开!”
“瓦特。。!!”X心里这个后悔,赶紧打开车灯,忙不跌的开车灯。
“请你出示你的驾照。。。”警察要求道。
X知道要往完,只好把临时的学车证交给了警察,并且用不太熟练的英语竭力解释。警察似乎听明白了,说这是违法的,并且要求X等在车里,他也回到警车之上。
过了不久,有另外两辆警车过来增援。四个警察走向座在车里的X.当X几道手电的强光中,惊恐的抬起头的时候,看到的是四个乌黑闪光的手枪筒。
“把手放到脑后,下车!”警察命令道。
X当时一列嘴,就开是哭求,“不要开枪,不要开枪,我下车。。”
(to be continu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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