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很明显,老吴前公司的CEO和HR经理如果不是太贪婪,就是根本没有裁员经验。
虽然美国公司裁员就象去一次麦当劳一样的普遍,但是真正执行的时候,公司高层应该非常紧张。如果是整个部门拔掉,最安全也最简单。如果只是裁掉几个人,最好做得漂亮些,破财免灾是不可避免的。
一个部门砍掉几个时,两种人逃不掉。表现不好的,及与老板关系不好的。但一般的来讲,无论如何,公司都不会以表现不好的理由让一个人走,至少表面的理由不会这么讲,要给员工留一条后路。最冠冕堂皇的理由就是这个职位公司不需要了。
遣路费是一定要有的,除非公司整个关门的那一种。最少两个星期,一般是一个月,外加1+1的做法。
员工走后,是绝对不能再重新见面。并且对于“危险”员工,走的时候通常会有特殊package。比如,老高以前的一个同事,老板让他走时,还包了两个星期的酒店给他。别的人却没有这个待遇。
老吴的三个老板绝对是非常白痴。一,干掉他时,原因是表现不好。二,一分钱不给(可能是startup,资金紧张)。三,第二天竟然与他重新会面。从公司走时,公司一定会让员工签个协议,保证将来不告公司,才会发给遣散费。老吴是肯定没有这么个东西,有可能这就是为什么三个老板同意再见他一面。
老吴这三枪,毁掉的不只是四个家庭,而且造成所有在同一间公司工作的以前同事,都没有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