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未成年少女发生关系 |
送交者: 刘福禄 2009年05月15日11:32:04 于 [茗香茶语] 发送悄悄话 |
新加坡是世界上法律最严格的国家之一,至少在某些方面。其中一条法律是任何16岁以上的男性与未满16岁女性发生性关系,无论任何理由,死罪。所以新加坡是处女的天堂。
曾经有一个很特殊的案例,一个中学女生的家长状告她的男同学性侵自己的女儿。经过调查,这两个人属于早恋关系。干材烈火,完全是自愿。女生就差了几天满16岁,而男生也是刚过16岁生日不久,并且在学校是一贯优秀的好学生。此事引起了很热烈的讨论,到底该定什么罪,是不是死罪。
最后的结果我不知道,也许混混还记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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