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五的时候大信没有住下来。
他说他得去接孩子。他说他太太把孩子放在朋友家玩,打了电话叫他去接。
那是我第一次脑子里一刹那想到他太太,那是个具体的女人出现在我脑海里。我想也许是女人的直觉。她安排了自己的老公去接孩子。
本来周五晚上的聚会还是举行了。改在周四晚上。
大信带我去见他的朋友。大信那天很高兴,他高谈阔论,爽朗地大笑,他走到哪里别人都无法忽视他。
酒吧里有很好的乐队,演奏着浪漫的歌曲。大信坐在餐厅里,跟他的朋友一起跟着唱两句,然后大笑,说,my favorite。
我说他有很多favorite,favorite music, favorite color, favorite actresses.
他大笑,每次我反驳他,他就会大笑。
每当我听到好听的歌凝神,他就会像小孩子一样,说,我也喜欢这个。
他对安排这个地方的朋友说,沉香很喜欢这里,谢谢你。
然后得意地说,我知道你最喜欢这个band对不对?
吃饭的时候,大信一直妙语连珠,话锋机智地跟朋友应答,玩笑。
他觉得我点的菜不好吃,就把他的牛排切成一块一块,放在我面前。
吃了饭,我们换到酒吧。人们开始跳舞。
大信让我品尝他喜欢的葡萄酒,我觉得很冲。他的朋友也看着我,笑。大信说,沉香不喝酒。所以她不习惯。
他让我抽他的雪茄,我猛吸一口,呛得我直咳嗽。
大信大笑着说,你现在象我女儿。她们试过一次,再也不好奇了。
然后他突然大叫一声,my favorite,然后拥着我开始跳舞。
我看到那个总是跟他有相同的favorite的Tom也被歌手吸引,居然慢慢地走到舞台前面去听那首歌。
我觉得有点好笑,于是说,Tom象个小孩子一样。
其实我同时觉得有点尴尬,在别人的注视下,我没法跟他陶醉地跳舞。
我说你这个人真臭屁,我牺牲了我的名誉。
他说,不许说话了,这个音乐很浪漫的。再说我就不跳了。
我看到他闭着眼睛。
只好闭嘴。从他宽宽的肩膀上面望过去,我看到他的朋友在看着我们。
刚刚跳完一个曲子,他的朋友就来告别。没有人要他的ride。
他送我回家。
他直接送我回家。因为是他去接我的。
我们手拉着手,上楼,直接走进我的卧室。
我打开台灯。他说,你的床看着真舒服。然后他一下子趴在我床上,一动不动。
我说你是不是喝多了。
他不说话,站起身说,我要走了,再躺一会儿我就睡着了,走不动了。
我坐在床的另一侧,看着他。
我也觉得很累,于是我把脚放在床上,头靠在枕头上。
他站起身,走到门口,说,我走了。然后他走过来,把他的身体压在我身上,脸埋在我头发里,我觉得他的嘴唇很柔软地印在我脖子上,很轻。
我又感觉到他的变化。那种迅速到来的温润和坚实透过我的衣衫传给我。
他很快站起来,不敢看我,说,对不起。
我的心里充满了悲伤和失望。他直接向外走去,说,我要走了。再不走,我就走不了了。
这一次,他没有来看我的脸,也没有再等我笑给他看。
我没有说话,听到他关门,走出去。然后汽车发动的声音传来。
我坐在床上一动不动。过了很久,他打电话,说,我快到了,没事。
风声呼呼地响,他说他把车窗都打开了。
Good night.
Good nigh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