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说:当本遇上本小姐 |
| 送交者: U_turn 2004年10月12日15:21:13 于 [茗香茶语] 发送悄悄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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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的人都相信,本是个现实主义者。 “我这人向来只看重事实,” 本说,“这个世界根本就是弱肉强食,狗吃狗。” 当然狗是不吃狗的,但是没人试图纠正本,谁叫他长了一个麻烦而顽固的脑袋呢。午餐时间是本的申讨大会,他会列举伊朗问题,伊拉克战争,两韩问题,台独新独车臣埃塞俄比亚饥民,总之一切世界问题就是本的问题。本在说到饥民的时候,还不忘挑出汉堡中的洋葱圈,企图让近旁的鸽子叼走。可是鸽子闻了一下,理也没理就飞走了。 “你知道人生多没意思,” 本接着抱怨人事,“最后还要痛苦一死。要是反过来 活一趟多好。先从死亡回到生命,然后老在家中,然后因为太健康了被踢出家门。领一阵子养老金,再去工作。工作第一天就拿个大奖章。然后工作三四十年,直到足够年轻了可以享受退休。喝酒啊,开派对啊。再去读高中,初中,小学,当一个小孩。什么责任也没有,就穷玩。最后的十个月在子宫里渡过,那地方就象桑拿室一样,温暖舒适,想要什么踢踢腿就成了。最后在一次性高潮中结束生命!多棒!” 本有奇特的想象力,可是在公司里并不受欢迎,他那讨人厌的嘴巴自然是一个原因。比如说某小姑娘新婚,别人都去祝贺,他老人家却说,“结了婚,生命的一半就已结束。”某人新得贵子,他说,“生命的三分之二结束了。”有人给小孩取名叫玛雅,他说,“这个名字太不吉利了。我认识两个玛雅都出车祸死了。”所谓乌鸦嘴,可能指的就是他。 本维持单身状况很多年了,没人觉得他有可能会陷入爱情。正如他所言,“战争和爱情都只有两个结果:杀死和被杀死。”他是个和平主义者,不喜欢杀与被杀,所以呆在自己的小天地里安之若素,偶尔嚼嚼嘴皮子。 可是一天午餐的时候,本对我说,“我想我恋爱了。”但是他接着说,“不过我不会一头扎进去。我没那么傻。” “为什么?您老岁数也不小了,也该张罗张罗自己的事了。” 他瞪着我,仿佛看一头怪物。“很显然,你从来没恋爱过。” “我的事跟你的事有关系吗?” 我往旁边挪挪,以示清白。 “再往前发展,就等於把脖子让给别人,引颈待割。”本夸张地抱起双拳作秀,“求求你,爱我吧!怎么可能?除非她来追我。你说我为什么需要恋爱?” 我知道他在想我央求他陷入恋爱。可是我难以想象本抱着一个女孩的形像。他穿的衣服总是皱巴巴紧缩缩的,又喜欢学了美国人的样子将双臂枕到脑后,让旮肢窝的浓郁气息无限制地扩散。让本搂着一个女孩子?这太恐怖了。 “我想我得回去了。下午一点半还有会呢。” “急什么?”本说,“那些会又臭又长,都是些垃圾会。”说话间将手中的汉堡纸团了一团抛向五米开外的垃圾筒。没命中。施施然拍手走人。这是他的惯然作风,派对上吃得最急的是他,最先拍手走人的也是他。 我摇摇头,心想,你才象垃圾呢!“嘿,你这象什么?太有损国人形像了吧?” 本不请愿地走到垃圾筒,拾起纸团。 “哎,我的事你别跟别人讲。” 本叮嘱道。 我哼了一声,以示不屑。 跟本相反,本小姐在公司人缘奇佳。公司上下,大道小道消息,我是转站中心。你知道美国公司里人种复杂,圈层众多,白人一个圈,黑人一个圈,印度人一个圈,圈圈相套。中国人跟其他人种之间除了工作之外,也是井水不犯河水的。本小姐属於跳圈圈的那类,一则相貌甜美,二则口齿灵利,将消息传来送去,本与本小姐根本不是一个级别的。当然,这么说有点抬高自己的意思,在公司混了几年,职位只是比最底层高一层,到头来也没把自己嫁掉。 可恨的是,公司里的人一致认为我是本的朋友。当他们私下窃笑本的种种言行时,看到我会说,“对不起,忘了你是本的朋友。”“他不是我朋友,”我总是回答说,“只是偶尔一起吃午饭而已。”有次苏想邀请一帮人去滑雪,担心地问我本会不会去。我说不会去的,因为他怕摔跤,尤其怕在别人面前摔跤。为什么我这么说?大凡自负且要面子的人是不愿意在人前出丑的,本也不会是例外。果真苏邀请本去滑雪,本托辞不去。自此以后,大家都邀请本去滑雪。 尽管如此,我还是愿意和本一起午饭,听他讲些废话。在这个人情冷漠的世界,并没有多少人关心与自己无关的人,找一个饭友也不是容易的事。苏曾经很同情地对我说,“你怎么老跟本呆一块儿?你不觉得他有体味吗?”我说,“这也不是他的错呀。”圣诞节的时候,我借机送了本一瓶克隆香水,本则送了我一本书,Automatic Millionaire,是教人如何省钱,投资,买401K,退休后自动成了百万富翁。 实际上就是教人如何做一个穷百万富翁。本受了此书荼毒之后,又来荼毒本小姐,帮我戒掉烟,戒掉星巴克的咖啡,午饭也成了自带的饭菜。前段时间我看中了一双十八美元的拖鞋,在他苦口婆心之下终於没有买回,战胜邪恶的欲望之余却有痛不欲生之感。至於我送他的香水,好象是打了水漂,本是从来不用,照放毒气不误。苏说,“香水怎么可以随便送呢?他会误以为你对他有意思的。”我的头又疼了一回。 本在我面前从来没提起他的爱情历程,可现在他居然说自己爱上了某人。我得离他远点,上帝啊,求求你,那个某人不是我。 我有意地不理本。他在的地方我不在,他想去的地方我不去。去他的穷百万富翁计划吧,本小姐星巴克照喝,拖鞋照买。既然本要过穷日子,我也乐得找没他的地方消费去。 可是有一天我在星巴克碰见了本。他咕囔着说,下午犯困。“公司里不是有免费咖啡吗?”“过滤咖啡难喝得很,”本说,“有日子没见你了。很忙吗?”我点点头,“忙。”“你喝的是什么?”“Espresso”我抱着咖啡匆匆离去。 本再不劝我省钱了,去星巴克也去得频繁。有一次我看见他在门口皱着眉喝Espresso,一边嘟囔着,“什么破玩意?这么苦。”我心想,难喝你喝啥?花钱买罪受。这人是够怪的。装作没看见推门往外走,却被本叫住。“嘿,还记得上次我提的那人吗?”“啥人?”我装糊涂。“那人啊!我说我爱上的那人。我们两之间完了。” “噢。” 我意味深长地点了点头,不知怎么的,有些如释负重。“I’m gonna to sip it in Espresso. (我将在咖啡里体味失恋的感觉。) ” 我拍了拍他的肩膀,“战争和爱情,只有杀与被杀。想开点吧!” 本脱离被杀的死亡状态,进入痴呆老年状态,总是找我聊天喋喋不休那个莫须有的失恋女友。“她说她没准备好,” 本说,“并不是不爱我。” “你这人缺点男人气概,”有一天我实在忍不住,说,“没听说过霸王强上弓吗?”“呵,好象你很有经验嘛。”他的眼神变得很猥亵。“恶心!”我把他踢了出去。 一眨眼又到了冬季,我的三十就快要来。朋友问生日想怎么过,我说滑雪吧。天气预报有大风雪来临,可我还是不顾死活要去。三十是个可怕的数字,必须干点特别的事才能忘记它。苏和她老公只好打点行李陪我走一趟。问谁去,谁都摇头。可是问到本时,他说他去。本说,“我很久没做新鲜的事了,应该学习滑雪。” Okay,go.一行四人,把东西装上苏的大吉普,颤颤惊惊向雪山进发。第二天,大雪飞扬,必须象车窗刷子那样不停地处理防风镜上的积雪才看得清。苏不愿去滑雪,说镇守大本营给我们弄火锅。苏老公说没问题。有点担心本,他却说没问题,挥挥手,让我们自己滑自己的。 本岂非不愿意在人前摔跤,他根本不愿意摔跤。我想等他,他却总在整理雪俱,挥手让我们先走。再回首,本已不知所踪。一天下来,不知他在哪个角落滑雪。吃火锅的时候本出现了。问他滑得如何,他说不错,一块小蛋糕,容易得很。 苏偷偷地对我说,本根本不会滑雪,他一直在初学者滑道练习。“不会转弯,不会停止。”苏摇头,“我在阳台上看见的。真可怜。”然后补充道,“本对你有意思,我闻都闻得到。你应该想想,认真对待。” 认真对待本?那个可怜虫。那天晚上我多喝了点啤酒,大叫着三十万岁,三十女人一朵花。还说了些什么,不记得了。第二天醒来,头疼欲裂。发烧了。 偏偏天气风和日丽起来。本和苏夫妇二人都去滑雪,只我在旅馆。 傍晚的时候我到了阳台上,看见本在粉红道滑雪。正如苏所言,他根本不会滑雪。不会转弯,不会停顿,直线到底,冲向巨大的雪包,冲撞声清晰可闻。一次又一次,不知这样的运动持续多少次了。本来我可以走过去,教他如何转弯,如何停顿,摔倒了如何爬起来。可是我没那么做。没有人那么做。是他的错,还是我们的错? 我穿好衣服,走到粉红道。本再次冲下来的时候,我向他挥手。这次他没冲向雪包,而是屁股向后式摔倒。他气喘吁吁地脱掉雪俱,手套,防风镜。“你怎么来了?吸引我注意力,害我摔跤。” “别装了,” 我说,“你很差劲,你知不知道?” 本的脸有些泛红,“我知道。用不着你说。” 我一把雪扔在他脸上,看着那张红脸变得错愕。“你差劲!喜欢谁,就是不说。喜欢我是不是?我都三十了。跟三十的女人玩什么玩?” “我知道,女人过了三十就回不了头了。” “那还玩什么玩?” 我瞪着他。 “我……,” 他吞了一口唾沫,“我喜欢。” “可我不喜欢!”我又朝他脸上扔了一团雪,转身欲走。本拽住我,“我知道你喜欢什么样类型的。你喜欢苏老公那种类型的是不是?可你也得考虑一下自身的条件啊!” 我几欲晕去。对,我是喜欢苏的老公,谦和,幽默,嗓音浑厚。头一次遇见他是在苏的家宴上,回去后我就大哭一顿,抱怨自己不是苏。这么隐秘的心事,本怎么知道? “讨厌!不用你管!”我绣拳飞舞,却被本抱住。奇怪的是,我闻到的不是体味,却是一股熏衣草的香味。是我送给他的香水味。 “嘘,嘘。安静,安静。”本说,“一切都会好的。会好的。没有人会知道,没有人会笑你。” 我渐渐停止了挣扎,却想起了我的父母。突然明白了我那非凡的母亲怎么会嫁给一无所有的父亲。“爱情是很神奇的。” 母亲曾说。 当我们手牵手回到旅馆时,天已经黑了。苏看见我们的样子,立刻明白,笑了起来。“本,看来这趟雪没白滑。”“他很差劲的,”我说,“没我拯救,他就完了。” 爱情,也许就是互相拯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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