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男人堕入妖精年代 |
送交者: 佚名 2004年10月27日08:14:27 于 [茗香茶语] 发送悄悄话 |
这个男人处在这个社会的金字塔尖上,他身边还有一群这样的男人。我们姑且称这些男人为成功男人,但他们为了成功,把权力和金钱放在第一位,忽视了家庭和爱情……他们的成功,以情感的缺失为代价。 1.喜欢妖精,但不娶妖精 浑身疼得像要散架,我又一次从这种痛苦中苏醒过来。 睁开眼,白色的墙壁,白色的床单,透明的输液管,我艰难地转过头,枕边,司机小杨正睡得香。 恍然忆起昨晚眼前闪现的最后一个镜头,是我在长江二桥上驾着我的车,冲向桥中心,小杨惊惶失措地扳着手刹。 我喝多了,撞上去了。不记得像这样每晚喝醉已经多少年了?五年?还是十年? 我把小杨叫醒,问,建群来看过我没有?我突然想问这个。 小杨说,没有。 我闭上眼,只觉得疲惫。我已经昏迷了三天,建群都没有来医院看我,她也够绝情的了。 我们都成这样了,她还是不同意离婚。她的说法是,她跟着我好不容易熬出头了,不能便宜现在的那些小妖精。 “你要是跟我离婚,我马上自杀。还要带上儿子去死!”建群说这话时的表情一点都不像个人事处副处长,倒像没文化的乡下妇女。 小美为此哭过好几次,有几次在我带着她参加朋友聚会的时候喝得烂醉,蹲在地上恍惚地哭,不停地问我,你还要我等你多久? 所有的人都对此已经司空见惯,各自酩酊大醉,群魔乱舞,倒还没有人留意到我们。奇怪的是,我对此没有一点点愧疚感,更没有任何心灵上的震动,是我的心已经形成了一道厚厚的盔甲,还是已经石化成铁? 与小美相同的戏以前也曾经上演过。但建群总是那句话:要离婚,我就自杀。带上儿子一起去死。她一直是这样说的,绝不离婚。 可是她跟我分居。三室两厅的房子,我和她还有儿子一人一间。她只管儿子的一切起居饮食,就只当我透明似的不存在。偶尔跟着我出去逛街买菜,两人之间隔着两座山似的距离。 她对我如此冷淡,我也只是个凡人,我的七情六欲也需要得到满足,我不找小美她们我找谁?小美她们都是美丽得带点妖气的女子。说一个女人是妖精,其实是个褒义词,试问哪个男人不喜欢这种女人呢。更何况,我一点都没想过,要和她们结婚。 2. 事业成功了,妖精出现了 我一直认为,男人天生就是要做一番大事业的人。至于婚姻和家庭,那都是支撑男人的大后方。老婆不需要太漂亮,传统朴实就可以了。 我一直认为爱情这东西不过是种感觉,来得快也消失得快。而我从不相信不能把握的东西。于是大学一毕业,我就向建群求婚了。婚后,我全心全意地经营我的事业,她操持着这个家,抚养着儿子,自己的工作也做得不错,小日子过得非常踏实。 建群很爱我,家庭中的琐事她从来不让我操心,而且总是给我无微不至的关心。晚上临睡前的一杯牛奶、整齐洁白的床铺、胖嘟嘟的儿子,无一不显示着她的用心。那时候我还是小科员,没有什么应酬也没有什么权力,我的生活相对地平静和单一。 一切都在我28岁那年改变了。长期的苦心经营终于有了效果,我被提拔到了单位的一个要害部门做了领导,管理着科室里一百多人。 平静骤然被打破,我开始马不停蹄地工作,晚上还有数不清的应酬。很快,我的身边聚集了一批朋友,形成了一个圈子,都是一群所谓的成功男士,年龄相差无几。 我喜欢这种灯红酒绿觥筹交错的生活,这种生活方 式才是让男人放松的最佳状态。我们都瞧不起注重家庭的男人,那种男人在我们眼里是可耻的软弱无用的角色。可以说,男性的自尊是跟他的社会地位紧紧联系在一起的,家庭就不具备这种肯定意义。 很快,我们身边开始出现各种各样的女孩,或多或少受到了一些诱惑。我的身边也出现了一位。 我还是愿意把她的名字叫作丽。因为她是美丽的。 她来我的部门实习,我给予了她一些关照,又带着她出席了两三次我的朋友聚会,她就爱上了我。 3. 爱情只在那一瞬间 我难以抵挡她的诱惑。她是那么年轻漂亮、朝气蓬勃,她的热情简直不是建群所能比拟的。我一直下意识地躲避她。可还是控制不住,有一次聚会时,我喝醉了,乘着酒意抱住了她,她立刻投入我的怀抱。 我第一次感觉到一种叫作爱情的东西,那是火一般的激情,这个美丽的妖精,她给我带来的情感上的快乐和甜蜜几乎使我忘记了建群和儿子,我夜夜晚归,回家了对建群也是敷衍一番,借口工作太忙 倒头就睡。我已经顾不得顾及建群的感受,工作和情人,已经把我的精力全消耗光了。 建群想找我交流,可是我根本就不给她机会。 半年以后,丽不满足于这种偷偷摸摸的交往,她希望我离婚,我不同意。在世俗的眼光里,成功的男人身边可以有别的女性,但绝不能动摇家庭。这是社会的潜规则。我把这说法讲给丽听,她一听就哭了。 你不想跟我结婚你干吗跟我在一起?她问我。 你跟我在一起的时候就知道我是结了婚的。我说。 那你爱我吗?她期待地问我。 爱。我真心实意地说。的确,看到她哭,我的心里也像是被刀割了一样,我知道我爱她。 你爱我为什么不跟我结婚,没有爱情的婚姻是不道德的。她把话题又转回去了。 我不想再说话了。女人逼婚的时候,大多脸色不悦,美貌就打了折扣。而且,也让我产生了厌烦的感觉。如果爱情真的是一种感觉,那么它已经飞快地消失了。 我离开了丽,回到了家。可是我突然发现,以前的家已不复存在。没有牛奶、没有温情的话语,只有尖酸刻薄的冷嘲热讽。 天天争吵和冷战,我知道我已经失去建群的心了。我后来说,离婚吧,长痛不如短痛。建群却说,你要是跟我离婚,我马上自杀。还要带上儿子去死! 丽后来跟了圈内朋友中的另一个已婚人士去了广东。这件事又成了建群口中的笑柄。 我大彻大悟,爱情不过就是如此,激情也不过三五个月的时间,总归要平淡下去,如果我把精力再浪费在这个上面,简直就是毫无意义。 4. 情感差不多消失殆尽 七年过去,我的职位越升越高,权力越来越大,朋友也越来越多。也许我们都是臭味相投的人,大家的环境和情况基本上跟我一样,都把家庭看得不重。或者说,是重视父母和子女多过重视妻子。爱情在我们的眼里是最没有价值的东西,更何况这么多年的夫妻,早已经把爱情转化为亲情了。就像左手右手,毫无感觉。 我们都喜欢夜生活,有时候K歌,有时候打打保龄球,有时候结伴去某个郊区的山庄钓鱼或是度假,长假时会抽空组团去欧洲旅行。当然,都不会带着妻子,要带也会带子女去。 我知道我已经彻底变成了一个理性面对现实和冷酷的男人。情感已基本消失殆尽。寻求一切可利用的价值已经变成我的生命本能。我很奇怪建群为什么不和我离婚,我总觉得,对于她来说,离婚也许是一种解脱。守着我这个情感废人做什么呢。 我现在最怕的就是医院。我怕一进来检查,医生就说我的身体已经不行了。对于以事业和社会角色为重的我们来说,失去事业和社会角色,我们就不具备任何价值,家庭里的角色和地位也早已不复存在,那个时候我该何去何从? 武汉晨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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