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話可又要憑良心呀! |
送交者: 盟邦 2009月04月22日11:58:35 於 [天下論壇] 發送悄悄話 |
回 答: 不得不說--毛時代寫大字報不會獲罪 由 雷神 於 2009-04-22 11:18:27 |
毛時代一張反動標語都可以被判死刑。
此帖作者是南京人,咱們就不說別的地方。南京的林某某和她的兒子就是因為反對偉大領袖毛主席被雙雙在一個法場上槍斃。她的兒子就是因為寫了反對毛主席的大字報。(小字報 母親和兒子一起死,也好。陰間也有個做伴的。直到毛死後才給他們母子平反,一人獲了一千多元。一千多元,一條人命。中國人太不值錢了。 五十年代初,中共搞得鎮壓反革命運動,用毛的話講,殺了七十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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