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关于"中国人为什么勤劳却不富有"的话题引起了诸多讨论。其实,早在1776年,现代经济学鼻祖亚当-斯密在其《国富论》中已对此问题作过探讨,我们这里作以转述。
斯密指出:"中国一向是世界上最富的国家,就是说,土地最肥沃,耕作最精细,人民最多而且最勤勉的国家。"斯密这里的"最富"显然是指国家的总财富,可用现代经济学术语GDP来代表。根据麦迪森的估计,1700年,中国的GDP占世界GDP的份额为22.3%,1820年为32.9%;而整个西欧的 GDP总额在1700年占世界GDP的份额为22.5%,与当时的中国相当,1820年则下降到23.6%,远远低于中国的份额。可以说在斯密生活的时代,中国的总财富相当多。
但斯密接着又指出:"然而,许久以来,它(指中国)似乎就停滞于静止状态了。今日旅行家关于中国耕作、勤劳即人口稠密状况的报告,与五百年前马可波罗的记述比较,几乎没有什么区别。" 他还说:"各旅行家的报告,虽有许多相互矛盾的地方,但关于中国劳动工资低廉和劳动者难于赡养家属的记述,则众口一词。"他特别指出:"中国下层人民的贫困程度,远远超过欧洲最贫乏国民的贫困程度。"马可波罗于十三世纪七十年代到达中国,到斯密生活的十八世纪下半叶,其间,中国的人均GDP几乎没有任何增长。
斯密也作了分析。归其结论,在于一点:法律(Laws)和制度(Institutions)的原因。斯密在《国富论》中两次提到中国的财富在很久以前已经达到了其法律和制度所允许的最大限度。在斯密眼里,当时中国的法律和制度对经济发展的限制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闭关锁国,鄙视对外贸易。第二,行业垄断,缺乏公平竞争。第三,合约执行机制缺乏。斯密指出,一国法律"如果不强制人们履行契约,那就是一切借款人所处的地位,和法制修明国家中破产者或信用不好者的地位相差不远。"第四,产权保护不足(歧视)。用斯密的话说就是," 富者或大资本家在很大程度上享有安全,而贫者或小资本家不但不能安全,而且随时都可能被下级官吏借口执行法律而强加掠夺。"
如何解决这一问题,斯密的判断是,"若易以其他法律(Laws)和制度(Institutions),那么该国(指中国)土壤、气候和位置所可允许的限度(即财富增长的限度),可能比上述限度大得多。"诚哉斯言!1978年以来中国经济之所以能够保持快速稳定的增长,进而促进人民生活水平的大幅提升,除了人力资本和自然资源的大力开发和投入之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制度(广义的制度包括国家宪法、一般法律和社会习俗三个层次)的变迁。
上面所列四个问题,就我国来说,第一个问题已经不复存在。打开国门,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是一个国家当今生存的必要条件,我们在很困难的情势下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反映了国人的共识。伴着世界经济一体化和全球化的加速,任何国家任何行业被某一利益集团垄断的可能性都会迅速降低。举一个极端的例子,货币的印制发行应最具垄断性,尽管如哈耶克等经济学家呼吁一个国家在货币发行中应引入竞争机制,任何银行都有货币发行权,但到现在不见在任何国家实行。但是, 尽管在一国疆域之内政府可以垄断货币的发行,国际经济交换之内不同国家中央银行发行的货币却存在着激烈的竞争,都在为铸币税而竞争;另外,汇率的自由化也带来了一国之内也存在不同国家货币的竞争,一国之内可以同时流通不同国家的货币。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不断完善,我国的银行、电信、铁路、能源、文化等昔日的高度垄断领域都在朝着更为竞争的方向发展,垄断行业会逐渐演化为竞争性行业。
合约执行机制与产权保护是制度经济学关注的核心。其中,产权保护更是关键。只有每个人的产权(不仅包括客观的物质资本,也包括主观的人力资本)得到严格的保护,才能出现产权的自由交换。微观经济学有一个中心命题是,产权的自由交换是帕雷托最优的保证。产权的保护其实包括合约执行机制的完善,如果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发生了缔结契约的关系,也就意味着产权交换的发生,产权的保护当然包括交换后的产权。
促使经济增长的变量有三个:自然实物资本、人力资本和制度。如果自然资源和(或者)人力资本很丰富,或者说地大物博、人口众多、人民勤劳等,在既定的制度下,二者的结合可以创造出甚至是巨额的物质财富。但是,如果没有可靠的产权与合约权益保护制度,人们就无法预期从事市场交易的结果及其归属,交易结果及其归属的不确定性将迫使人们停止交易,即使他们想进行市场交易,交易成本也可能高得令人望而却步。于是,在勤劳的人民精耕细作的努力达到法律和制度允许的限度之后,市场发展会停滞不前,经济增长就会无法持续。若想经济持续发展,只能"易以其他法律和制度。"近几年来, 我国宪法的修订以及一系列法律的制定和完善,都是朝着这一目标的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