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議員怎麼搞“形象工程”? |
送交者: 林達 2006年04月18日09:41:57 於 [天下論壇] 發送悄悄話 |
國內某著名報紙最近刊登了一篇文章《美國議員搞形象工程浪費290億美元》,稱“美國一個納稅人監察組織4月4日發布了名為《2006年國會豬肉書》的年度報告,詳細列舉了這個財政年度國會議員是如何用國家的錢在自己家鄉大搞形象工程或給關係戶牟利的”。那麼,美國議員的這個“豬肉桶”形象工程到底是怎麼回事呢? “豬肉桶”這種說法,據說起源於南方種植園主,每年要在木桶里給自己的奴隸每人留一塊豬肉的習慣。也就是說,是給“自己人”的一份油水。所謂 “豬肉桶法案”經常是聯邦政府對某地的公路、水利、公共建築等地方設施的撥款,包括對農作物的補貼等等。“豬肉桶”項目往往數額巨大,用於一些平常百姓聽都沒聽說的地方項目。比如在阿拉斯加建造一座大橋,連接一個島嶼,花費兩億多美元,小島上卻只有50個居民;花50萬美元在北卡州建一個茶壺博物館,還有一個項目是修建美國華人歷史博物館。這些項目聽上去真是花錢如流水,用納稅人的錢不心疼。輿論也批評“豬肉桶”鋪張浪費,議員們偏袒地方利益而不顧全民大局。 那麼,為什麼“豬肉桶”還是能夠長期存在呢?因為“豬肉桶”並不是腐敗的代名詞,它有它存在的原因。 徵稅和使用稅金,是政府的主要功能之一,也是政府之權力和職能的來源。徵稅和用稅的權力在誰手裡,這是共和政府最為重要的問題。二百多年前美國制定憲法的時候,立國者認為,國家權力的最終根源是納稅人。政府徵稅和用稅的權力,本質上是納稅人的權力,在政府結構里應該放在最接近民眾的機構手中,這樣的機構就是民眾選出的國會,特別是從地方選區里直接選出的眾議員。於是,憲法規定,“國會有權規定並徵收稅金、捐稅、關稅和其他賦稅”,“有關徵稅的所有法案應在眾議院中提出”,而主管執行的總統及其行政分支,“除了依照法律的規定撥款之外,不得自國庫中提出任何款項”。 所以,對有用錢不當之嫌的“豬肉桶”項目,最惱火的常常是總統。按照憲法規定,國會通過的法案,須經總統簽署方生效。議員們往往把“豬肉桶”和總統希望通過的條款捆在同一個法案中,總統為了能夠簽署他希望的法案,就只好也同時簽下“豬肉桶”。總統心疼也沒用,因為提出預算是國會的權力。很多納稅人也不喜歡“豬肉桶”,因為交稅給聯邦,就希望聯邦用於全國性項目,不管怎麼說,人人有份的項目,自己也就有一份。而“豬肉桶”項目可能只造福一小片,和大多數人沒有關係,納稅人當然要問,我交的稅為什麼要用在他頭上。 “豬肉桶”的立項,離不開議員們為家鄉爭取利益的動機。聯邦財政預算就是分錢,“豬肉桶”是分錢的結果。議員為家鄉州和自己選區爭取利益,這是共和制憲法的題中之意。民選的議員,首先就是對選民負責,而且只需對選民負責。選民選他去首都,就是去表達選民的意願,爭取選民的利益的,如果議員不反映選民的利益,一到首都就只顧國家利益,那麼對選民來說,誰去都一樣,還要選幹什麼?所以,國會議員,特別是來自基層選區的眾議員,為自己的選民在聯邦預算中分一杯羹,並無什麼不妥,恰是民主的應有功能。 那麼,為阿拉斯加的50個居民花二億多美元造一座橋的“豬肉桶”項目,是不是太奢侈太浪費了呢? 基礎建設項目要講經濟效益,這個道理人人都懂。最有效率,最能捕捉經濟效益,最不會浪費的,必定是市場力量。然而,有了市場,政府並非無所作為,因為市場並不能做到一個開明社會想做的一切。社會要救助弱者,扶助貧困,開發邊遠,這些是市場不會自動去做的,因為這些事情不是最有經濟效益的。如果讓市場來決定,像阿拉斯加那樣的地方,就永遠是基礎設施落後的地方;像茶壺博物館、華人歷史博物館這樣的建設項目,市場不會問津。市場的這種缺陷,只能依靠政府的理性行為來彌補。所以,被稱為“豬肉桶”的國家投資項目,本意就和市場投資不同,它不是從市場效益出發的,它本來就是要填補市場力量的空白。 在爭取“豬肉”的過程中,當然有議員取悅本地選民,因而要為本地人爭福利的一面。可是,這正是制度設置的本意。每一個地區都有自己的民選議員,這樣每一個地區的利益才都有人在關照。可是,“豬肉”有限,是不是合理分配,就需要如公布“豬肉”報告這樣的民間組織,和新聞媒體一起來參與監督和批評。這些批評是不是都正確,那是另一回事。例如,這次受到批評的,不僅有聯邦撥款建立的茶壺博物館,也有中國移民文化博物館。對有些人來說,也許這些博物館是莫名其妙的,根本是亂花錢,而對於美國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我們這樣的東方移民來說,卻是很重要的事情。可見,在聯邦預算中,資金分配是否合理要做個案分析。有些“豬肉桶”項目投資的地區,不要說人煙稀少,可能根本還沒有人,只有一個還看不到的發展前景;有些資金投入只是文化建設,一些人會認為沒有“現實意義”。爭議永遠是存在的,關鍵在於這個制度容許民間的監督,容許批評,保證公開化透明化,這樣,出現問題才有可能糾正。(林達 作者系知名旅美作家) 美國議員怎麼搞“形象工程”?2006-04-17 09:48:46 來源: 南方報業 收藏此頁 網友評論 12 條 國內某著名報紙最近刊登了一篇文章《美國議員搞形象工程浪費290億美元》,稱“美國一個納稅人監察組織4月4日發布了名為《2006年國會豬肉書》的年度報告,詳細列舉了這個財政年度國會議員是如何用國家的錢在自己家鄉大搞形象工程或給關係戶牟利的”。那麼,美國議員的這個“豬肉桶”形象工程到底是怎麼回事呢? “豬肉桶”這種說法,據說起源於南方種植園主,每年要在木桶里給自己的奴隸每人留一塊豬肉的習慣。也就是說,是給“自己人”的一份油水。所謂 “豬肉桶法案”經常是聯邦政府對某地的公路、水利、公共建築等地方設施的撥款,包括對農作物的補貼等等。“豬肉桶”項目往往數額巨大,用於一些平常百姓聽都沒聽說的地方項目。比如在阿拉斯加建造一座大橋,連接一個島嶼,花費兩億多美元,小島上卻只有50個居民;花50萬美元在北卡州建一個茶壺博物館,還有一個項目是修建美國華人歷史博物館。這些項目聽上去真是花錢如流水,用納稅人的錢不心疼。輿論也批評“豬肉桶”鋪張浪費,議員們偏袒地方利益而不顧全民大局。 那麼,為什麼“豬肉桶”還是能夠長期存在呢?因為“豬肉桶”並不是腐敗的代名詞,它有它存在的原因。 徵稅和使用稅金,是政府的主要功能之一,也是政府之權力和職能的來源。徵稅和用稅的權力在誰手裡,這是共和政府最為重要的問題。二百多年前美國制定憲法的時候,立國者認為,國家權力的最終根源是納稅人。政府徵稅和用稅的權力,本質上是納稅人的權力,在政府結構里應該放在最接近民眾的機構手中,這樣的機構就是民眾選出的國會,特別是從地方選區里直接選出的眾議員。於是,憲法規定,“國會有權規定並徵收稅金、捐稅、關稅和其他賦稅”,“有關徵稅的所有法案應在眾議院中提出”,而主管執行的總統及其行政分支,“除了依照法律的規定撥款之外,不得自國庫中提出任何款項”。 所以,對有用錢不當之嫌的“豬肉桶”項目,最惱火的常常是總統。按照憲法規定,國會通過的法案,須經總統簽署方生效。議員們往往把“豬肉桶”和總統希望通過的條款捆在同一個法案中,總統為了能夠簽署他希望的法案,就只好也同時簽下“豬肉桶”。總統心疼也沒用,因為提出預算是國會的權力。很多納稅人也不喜歡“豬肉桶”,因為交稅給聯邦,就希望聯邦用於全國性項目,不管怎麼說,人人有份的項目,自己也就有一份。而“豬肉桶”項目可能只造福一小片,和大多數人沒有關係,納稅人當然要問,我交的稅為什麼要用在他頭上。 “豬肉桶”的立項,離不開議員們為家鄉爭取利益的動機。聯邦財政預算就是分錢,“豬肉桶”是分錢的結果。議員為家鄉州和自己選區爭取利益,這是共和制憲法的題中之意。民選的議員,首先就是對選民負責,而且只需對選民負責。選民選他去首都,就是去表達選民的意願,爭取選民的利益的,如果議員不反映選民的利益,一到首都就只顧國家利益,那麼對選民來說,誰去都一樣,還要選幹什麼?所以,國會議員,特別是來自基層選區的眾議員,為自己的選民在聯邦預算中分一杯羹,並無什麼不妥,恰是民主的應有功能。 那麼,為阿拉斯加的50個居民花二億多美元造一座橋的“豬肉桶”項目,是不是太奢侈太浪費了呢? 基礎建設項目要講經濟效益,這個道理人人都懂。最有效率,最能捕捉經濟效益,最不會浪費的,必定是市場力量。然而,有了市場,政府並非無所作為,因為市場並不能做到一個開明社會想做的一切。社會要救助弱者,扶助貧困,開發邊遠,這些是市場不會自動去做的,因為這些事情不是最有經濟效益的。如果讓市場來決定,像阿拉斯加那樣的地方,就永遠是基礎設施落後的地方;像茶壺博物館、華人歷史博物館這樣的建設項目,市場不會問津。市場的這種缺陷,只能依靠政府的理性行為來彌補。所以,被稱為“豬肉桶”的國家投資項目,本意就和市場投資不同,它不是從市場效益出發的,它本來就是要填補市場力量的空白。 在爭取“豬肉”的過程中,當然有議員取悅本地選民,因而要為本地人爭福利的一面。可是,這正是制度設置的本意。每一個地區都有自己的民選議員,這樣每一個地區的利益才都有人在關照。可是,“豬肉”有限,是不是合理分配,就需要如公布“豬肉”報告這樣的民間組織,和新聞媒體一起來參與監督和批評。這些批評是不是都正確,那是另一回事。例如,這次受到批評的,不僅有聯邦撥款建立的茶壺博物館,也有中國移民文化博物館。對有些人來說,也許這些博物館是莫名其妙的,根本是亂花錢,而對於美國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我們這樣的東方移民來說,卻是很重要的事情。可見,在聯邦預算中,資金分配是否合理要做個案分析。有些“豬肉桶”項目投資的地區,不要說人煙稀少,可能根本還沒有人,只有一個還看不到的發展前景;有些資金投入只是文化建設,一些人會認為沒有“現實意義”。爭議永遠是存在的,關鍵在於這個制度容許民間的監督,容許批評,保證公開化透明化,這樣,出現問題才有可能糾正。( 作者系知名旅美作家)(南方報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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