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的枪是用来做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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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话题不涉“政治”层面,从“刑事”角度来探讨。
引发“警察的枪是用来做什么的”疑问,是因为读到两则盛世奇闻。一则是《广州公安局与白云分局警察街头开枪互射》,报道遮遮掩掩,要素语焉不详,但上下级警察街头开枪互射的“桥段”不容置疑,其悲壮与荒诞令人唏嘘不已。
我想不通,广州警察为什么开枪互射,为了证明“广州是最安全的城市”,罪犯全扫光,警察平安无事,缺乏实战演练机会,只好通过街头对射苦练基本功?或者,广州是罪犯最安全的城市,疲于奔命而神经质的警察响应《张桂芳:干警“要敢于开枪”》号召,见着不顺眼的,热中当场击毙?而相看两相厌,互相不顺眼,就因为两队警察都穿着便衣,认定对方獐头鼠目疑似砍手党?可我要问,广州市政法委书记张桂芳同志“敢于”之外“善于”的金点子,“便衣佩枪、装扮可灵活处理,比如可染发以更容易接触犯罪分子”只进行了小范围传达,不少同志不清楚我们战友的形象同样可能“因工作需要”而很恶心?可即便“现场的人都身穿便装”,或许还染了发,“但开枪时,已经有人挂着警察证”,还相互狂射什么呢?难不成,我们滥用枪支成性,或者,警察的枪就是用来向自己人开火的?
不就是身着便衣?但同城,同系统,同地盘,还上下级,竟然事前不通报,相遇不通气,敌我不分,开枪乱射,如此执法,危险系数是不是太高了,技术含量是不是太低了,意义影响是不是太恶劣了?同时,不深究社会根由,不分析广州之类城市犯罪率高的客观原因,动辄命令开枪,还乱出馊点子的张桂芳之流是不是该反省了?——瞧瞧改革开放窗口城市的闹剧吧,深圳城管打城管还扒裤子、深圳200城管民兵街头大械斗到广州公安局与白云分局警察街头开枪互射,我的地盘我做主,滥用职权到滥用枪支,多荣光,多嚣张,是偶然现象吗?
今天读到的另一则奇闻是《陕西山阳公安副局长枪指人头追讨高利贷》,与改革开放走在前列的广州深圳相比,内地警察观念要落后些,还没有发展到火拼内讧的崇高地步,陕西山阳之类内地警察玩的还是原始积累,自谋发展。山阳县公安局副局长何奇为警八年,兢兢业业,工作重心乃“敲诈勒索、抢劫、非法拘禁、贩卖毒品、组织他人卖淫”,无恶不作,无所不能,“借5万逼人偿还67万元”,对方不从,何局长便“用手枪指着姜某的脑袋追讨高利债”,何奇局长手里,警察的枪已成为穷凶极恶进行敲诈勒索的凶器。——何奇治下,山阳警界可谓比黑社会还黑,何奇们治下,中国警界会如何呢?
叹为观止,《广州公安局与白云分局警察街头开枪互射》和《陕西山阳公安副局长枪指人头追讨高利贷》读罢,我想到什么?我们的警察怎么了,不过二十年相前后,服装一换,形象、言行和口碑就完全如旧社会的黑狗子了?有这样的旧时代警察耀武扬威拿着枪“维护治安”,我们能指望社会和谐?
2006.10.20